我的升职宴上,新上任的总监当众泼了我一脸红酒,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为了上位,
不惜爬上了董事长的床。猩红的酒液顺着我的脸颊滑落,
周围是死一般的寂静和无数看好戏的目光。而我,只是茫然地看着他。他是谁?
我为什么会觉得他有点眼熟?回到家,我翻开了那本精致的古董日记。扉页上,
用烫金字体写着一行规则:写下你的愿望,它将成真。但作为代价,每实现一个愿望,
你将失去一段对你而言最重要的记忆。我看着镜子里那张美得惊心动魄的脸,
看着窗外黄浦江的璀璨夜景,空荡荡的心里没有一丝波澜。我拿起了笔,
在那一页的空白处犹豫了许久,最终,我还是没能写下任何字。因为我发现,
我已经想不起来,我最初到底许了什么愿望。1五年前,我还是个刚毕业的实习生,
拿着三千块的月薪,挤在合租房一个不足十平米的隔间里。这本日记,
是我在城隍庙一个旧货摊上淘来的。当时只是觉得它好看,有一种神秘的复古感。直到那天,
房东又来催三个月的房租,而我刚因为一个小失误被主管骂得狗血淋头,还扣了五百块奖金。
我躲在房间里,抱着膝盖,绝望得想哭。鬼使神差地,我拿出了那本日记和一支笔,
在第一页上,用一种近乎发泄的语气写道:“我希望中五百万。”写完我就后悔了,
觉得自己幼稚又可笑。第二天,我路过彩票站,口袋里正好有两块钱零钱,抱着自嘲的心态,
机选了一注。我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直到三天后开奖,我习惯性地拿出彩票对了一下,然后,
我整个人都僵住了。那串数字,和我彩票上的,一模一样。我中奖了。整整五百万。
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第一个念头就是把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我最好的闺蜜,苏晴。
我们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大学也在一个城市,她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
我激动地拿出手机,熟练地想要拨出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可当我找到“苏晴”这个名字时,
手指却悬在了半空。苏晴……苏晴是谁?这个名字在我的脑海里,像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我能感觉到她对我无比重要,可我却想不起她的脸,想不起我们的任何过往。手机通讯录里,
根本没有这个名字。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我冲到书桌前,翻开那本日记。第一页上,
我写下的“我希望中五百万”那行字,已经变成了浅灰色,仿佛随时会消失。而在它的下方,
出现了一行新的、鲜红如血的小字:代价:你与挚友苏晴的所有记忆。那一刻,
我浑身冰冷,如坠冰窟。2我拿着那五百万的税后奖金,辞掉了工作,
搬出了那个压抑的合租房。我租了一套高档公寓,买了很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奢侈品。
可我一点也感觉不到快乐。我的世界里,好像凭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黑洞,
那个叫“苏晴”的黑洞。我知道我失去了一个无比重要的人,
可我连她长什么样都记不起来了。这种感觉,比单纯的悲伤更可怕。
那是一种根植于灵魂深处的空虚。我试着去找寻关于苏晴的痕迹。我回到我们的高中,
我们的大学,可所有人的记忆里,都没有这个人。仿佛她从未存在过,
只是我臆想出来的朋友。只有那本日记,冷冰冰地提醒我,我曾经拥有过,然后亲手弄丢了。
我把日记本锁进了保险箱,我发誓再也不会用它。可是,欲望的魔鬼一旦被释放,
就再也关不回去了。拿着五百万,我开始创业。现实很快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没有经验,
没有人脉,我投资的项目一个个打了水漂。不到一年,五百万就快见底了。由俭入奢易,
由奢入俭难。我习惯了精致的生活,习惯了别人的另眼相看,
我无法接受自己变回那个一无所有的林希。那天晚上,我又一次投资失败,喝得酩酊大醉。
回到家,我打开了保险箱,拿出了那本仿佛带着魔力的日记。我的手在颤抖。
我知道代价是什么,可被逼到绝境的恐慌,压倒了一切。我翻开新的一页,
写下:“我希望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拥有自己的事业。”写完,我便沉沉睡去。
3第二天醒来,宿醉的头痛消失了。我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陌生的超大豪华床上,
落地窗外是繁华的城市天际线。床头柜上放着一份财经报纸,
头版头条是我的专访——《商业新贵林希:从零到亿的传奇女性》。我愣住了。我打开手机,
铺天盖地都是关于我的新闻。我成了“希声科技”的创始人和CEO,
公司即将在纳斯达克上市,我的身家估值超过十亿。日记本实现了我的愿望,
用一种我无法想象的方式。我立刻冲向书桌,找到了那本日记。第二页上,
那行字同样变成了灰色,下面是一行新的血字:代价:你与父母共度的所有温暖记忆。
我的心猛地一抽。我立刻拨通了妈妈的电话。电话那头,
妈妈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温柔:“小希,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太累了?”我松了一口气,
他们还在。“妈,我想回家看看你们。”“好啊,爸爸正好念叨你呢,
说你这个大忙人好久没回家了。”挂了电话,我立刻订了最早的航班。当我站在家门口,
看着前来开门的两个老人时,我的眼泪瞬间涌了出来。他们对我笑着,叫着我的小名,
给我做我最爱吃的红烧肉。一切都和从前一样。不,不一样。我看着他们慈祥的脸,
却感觉无比陌生。我记得他们是我的父母,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可那些具体的,
温暖的细节,全都不见了。我想不起小时候爸爸把我扛在肩头的温度,
想不起妈妈哼着摇篮曲哄我睡觉的旋律,想不起一家人围着饭桌,其乐融融的画面。
我的记忆里,只剩下“他们是我父母”这个冰冷的事实。他们对我而言,更像是一种符号,
而不是鲜活的、有血有肉的亲人。那顿饭,我吃得食不下咽。我拥抱着他们,
身体却感觉不到亲情的温度。我的心,又空了一块。4从那天起,我成了一个工作狂。
我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公司里,因为只有在工作中,
我才能暂时忘记那种深入骨髓的空虚。我变得越来越成功,财富、地位、名声,
我拥有了过去做梦都不敢想的一切。我住进了市中心最顶级的豪宅,
衣帽间里挂满了高定礼服,车库里停着限量版的跑车。我身边围绕着无数阿谀奉承的人,
他们叫我“林总”,夸我年轻有为,是女性的榜样。我活成了所有人羡慕的样子。但我知道,
我只是一个越来越华丽的空壳。我又用过几次日记。
“我希望拥有令所有男人都为之倾倒的容貌。”——代价是,我忘记了初恋的名字和模样,
只记得那种心碎的感觉。“我希望我的公司成为行业第一。”——代价是,
我忘记了大学四年奋斗的日夜,只记得拿到毕业证那一刻的茫然。我失去的记忆越来越多。
我忘了朋友,忘了亲情,忘了爱情,忘了奋斗的汗水。我的人生,
就像一本被撕掉了无数页的精装书,外表光鲜亮丽,内里却残缺不全。我常常在半夜惊醒,
看着镜子里那张完美却陌生的脸,问自己:“你是谁?”镜子里的人,只是沉默地看着我,
眼神空洞得可怕。我开始害怕,害怕有一天,我会彻底忘记自己是谁。我开始拼命地写日记,
不是那本魔鬼的日记,而是普通的日记。我试图记下每天发生的事,记下我的感受,
我想抓住一些东西,证明我真实地活过。可每当我翻开前一天的记录,
都感觉像在看一个陌生人的故事。那种感觉,比死亡更令人恐惧。5直到我遇见了沈迟。
他是我公司新来的艺术总监,负责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第一次在会议室见到他,
我就愣住了。他很高,清瘦,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气质干净得像雨后的天空。
他看着我的时候,眼神很复杂,有惊艳,有悲伤,还有一丝我读不懂的怀念。我的心,
毫无预兆地漏跳了一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们明明是第一次见面。“林总,你好,
我是沈迟。”他朝我伸出手。我握住他的手,那微凉的触感,竟让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会议上,他侃侃而谈,对项目的理解深刻而独到,完全不像一个刚入职的新人。散会后,
所有人都走了,他却留了下来。“林总,”他看着我,忽然问,
“你还喜欢吃弄堂口那家的小馄饨吗?”我愣住了:“什么?”“那家店还在,
只是老板换成了他的儿子,味道没以前好了。”他自顾自地说着,语气里带着浅浅的笑意,
“你以前总说,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他们家加了双份猪油渣和紫菜的小馄饨。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完全不记得这些。“沈总监,我们以前……认识吗?
”我警惕地看着他。他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苦涩:“不,不认识。可能是我认错人了。
”说完,他便转身离开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心里却掀起了惊涛骇浪。这个男人,
他到底是谁?为什么他会知道这些我闻所未闻的“过去”?6从那天起,沈迟就像一个幽灵,
不断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他会“不经意”地在我加班到深夜时,送来一杯热牛奶,
说:“你以前胃不好,别总喝咖啡。”他会“恰巧”在我开车去见客户时,
提醒我:“前面那条路,你以前总是在那个路口拐错,记得走高架。
”他甚至会在公司团建的KTV里,点一首我从未听过的老歌,然后轻声对我说:“这首歌,
你以前唱得很好听。”他说的每一件关于“我”的事,我都毫无印象。可偏偏,
他说的那些细节,又真实得可怕。我的胃确实不好,我确实是个路痴,
我对那首老歌也确实有种莫名的熟悉感。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失忆症患者,
而他是唯一掌握着我过去的人。这种感觉让我恐慌,又忍不住想要靠近。我开始偷偷观察他。
我发现他工作能力极强,为人却很低调。他从不参与办公室的八卦,总是独来独往。
他看我的眼神,总是带着一种深沉的痛楚和挣扎。我越来越确定,我们以前一定认识。
可我为什么会把他忘了?难道……又是那本日记的代价?这个念头让我不寒而栗。
我到底用它许了多少愿望?又到底忘记了多少重要的人和事?7一个周末,
我鬼使神差地开着车,按照沈迟无意中提到的地址,找到了那条老弄堂。弄堂很窄,
两边的房子都很旧,透着一股老上海的味道。我在弄堂口,真的找到了一家馄饨店。
店面很小,老板是个年轻的男人。我要了一碗小馄饨,加了双份猪油渣和紫菜。
当那碗热气腾腾的馄饨端上来时,我的眼眶突然就湿了。我明明不记得这个味道,
可当汤汁滑入喉咙的那一刻,一种久违的温暖和满足感,瞬间包裹了我。
仿佛我灵魂深处缺失的那一块,被短暂地填补了。我吃得很慢,一滴汤都没有剩下。
走出馄饨店,我看到沈迟就站在不远处的梧桐树下。他静静地看着我,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身上,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你都想起来了?”他问,声音有些沙哑。
我摇了摇头,眼泪却不争气地掉了下来:“我想不起来。我什么都想不起来。沈迟,
你告诉我,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我到底是谁?”我的情绪彻底崩溃了。
这些年积压在心底的迷茫、恐惧和孤独,在这一刻,全部爆发了出来。沈迟快步走到我面前,
一把将我拥入怀里。他的怀抱很温暖,带着一股淡淡的皂角香。我的身体僵了一下,
却没有推开他。“对不起,林希,对不起……”他把头埋在我的颈窝,
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哭腔,“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我能感觉到,
他的身体在微微颤抖。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道歉,我只知道,
这个怀抱让我感到无比的心安和熟悉。就好像,我曾经无数次地,被他这样拥抱着。
8沈迟把我带回了他的画室。那是一个很宽敞的LOFT,墙上挂满了画。所有的画,
画的都是同一个人。——我。画里的我,笑得灿烂,哭得伤心,生气时会鼓起脸颊,
发呆时会咬着嘴唇。有穿着校服,扎着马尾的少女林希。有穿着学士服,
满脸憧憬的大学毕业生林希。有穿着围裙,笨手笨脚在厨房里忙碌的林希。每一幅画里的我,
都那么鲜活,那么真实。可我看着那些画,却感觉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这些……都是你画的?”我的声音在颤抖。沈迟点了点头。他从画架后面,
搬出一个蒙着布的画框,然后缓缓揭开了那块布。画上,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他们坐在一棵巨大的香樟树下,女孩靠在男孩的肩上睡着了,男孩低着头,温柔地看着她,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们身上,画面美好得像一帧电影。那个女孩,是我。
而那个男孩……是沈迟。只不过,画里的他,比现在要年轻很多,
眉宇间还带着青涩的少年气。我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疼得我无法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