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灰色的房间陈默的房间总拉着一半窗帘。不是为了遮光,
是为了让光线刚好够他看清键盘,
又不至于亮到照出空气中漂浮的灰尘——那些灰尘会让他想起时间,
想起时间正一分一秒地从他指缝溜走,而他什么也抓不住。二十五岁这年,
陈默失去了两样东西:一份做了三年的设计工作,和他交往五年的女友林溪。
公司裁员的消息来得突然,像暴雨天没打伞的行人被兜头浇透。他抱着纸箱走出写字楼时,
阳光刺眼,他却觉得浑身发冷。给林溪打电话时,他还强装镇定,说“正好休息一阵,
重新规划下”。林溪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久到陈默以为信号断了,才听见她说:“陈默,
我们分手吧。”没有激烈的争吵,没有狗血的理由。林溪只是平静地说,她累了。
累于他永远紧绷的神经,累于他把工作当成全部,累于他们之间越来越淡的话题。
“我不是因为你失业才离开,”她说,“是我早就想离开了,只是找不到合适的时机。
”陈默没挽留。他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手里攥着手机,屏幕上还停留在林溪的号码界面,
像握着一块逐渐失去温度的冰。之后的三个月,陈默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白天睡觉,
晚上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投出去的简历石沉大海,偶尔有面试邀请,他也提不起劲去准备。
朋友约他喝酒,他推脱说感冒了;父母打来电话,他说在忙新项目,
语气敷衍得连自己都骗不过。房间里的外卖盒堆成小山,衣服扔得随处都是。
曾经林溪最喜欢的那盆绿萝,叶子黄了大半,耷拉着脑袋,像他此刻的心情。
他觉得自己像一只被扎破的气球,所有的力气和热情都漏光了,只剩下皱巴巴的皮囊,
瘫在原地。这天傍晚,他被一阵持续的、微弱的“呜呜”声吵醒。声音是从窗外传来的,
像小猫,又比小猫的声音粗一点。陈默翻了个身,用枕头捂住耳朵。但那声音锲而不舍,
断断续续,带着一种湿漉漉的委屈,钻进他的耳朵里。他烦躁地坐起来,踢开脚边的空酒瓶,
走到窗边。窗帘拉开一条缝,他看见楼下的花坛边,蹲着一只小狗。
那是一只说不清品种的小狗,毛色是灰扑扑的黄,像被雨水打湿的旧棉絮。它很小,
大概只有两个巴掌大,一条后腿不太对劲,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尾巴却固执地向上翘着,
只是因为虚弱,摇得有气无力。它正低头啃着一块不知道是谁丢弃的面包屑,啃两口,
就抬起头,用那双黑葡萄似的眼睛往楼上望,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是在求助,
又像是在撒娇。陈默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蛰了一下。他想起小时候外婆家的狗,
也是这样,不管受了多少委屈,只要你叫它一声,它就会摇着尾巴跑过来,
把脑袋往你手心蹭。他关上窗帘,转身想回床上。可那“呜呜”声像带着钩子,
勾着他的注意力。他走到冰箱前,打开门,里面只有半瓶过期的牛奶和两罐啤酒。
他又翻了翻零食柜,找出一包没开封的牛肉粒——还是林溪买的,说他加班饿了可以吃。
犹豫了几秒,陈默抓起牛肉粒,换了件外套,推开门。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一片漆黑。
他摸着扶手往下走,每走一步,楼梯板就发出“吱呀”的呻吟,在寂静的楼道里格外清晰。
走到楼下,那只小狗似乎听到了动静,猛地抬起头。看见陈默,它往后缩了缩,
瘸着腿退到一棵冬青树后面,只露出一双眼睛,警惕地望着他。陈默放慢脚步,蹲下来,
撕开牛肉粒的包装袋,倒出几颗在手心,朝它递过去。“喂,过来。”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因为太久没和人正常说话。小狗歪着脑袋看他,鼻子嗅了嗅,似乎闻到了香味。
它犹豫了一下,先是试探性地往前挪了一小步,见陈默没动,又挪了一小步。
它的后腿确实有问题,每走一步都要晃一下,像个蹒跚学步的孩子。终于,它走到陈默面前,
小心翼翼地低下头,飞快地叼走一颗牛肉粒,退回到冬青树后,狼吞虎咽地嚼起来。吃完了,
又眼巴巴地望着陈默手里的牛肉粒。陈默笑了笑,这是他失业以来第一次笑。
他把手里的牛肉粒都倒在地上,看着小狗埋头吃起来。它吃得很急,小尾巴因为兴奋,
摇得比刚才有力多了。“你叫什么名字?”陈默轻声问,像是在问自己。小狗抬起头,
嘴里还叼着半颗牛肉粒,黑亮的眼睛看着他,发出“汪”的一声,声音不大,却很清脆。
那天晚上,陈默破天荒地打扫了房间。他把外卖盒打包扔进垃圾桶,把脏衣服塞进洗衣机,
甚至给那盆快枯死的绿萝浇了水。做完这一切,他站在空荡荡的客厅里,
突然觉得房间没那么压抑了。窗外,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
在地板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带。他想起那只小狗的眼睛,像落了星星的黑葡萄。
第二章 小不点第二天一早,陈默是被生物钟叫醒的。醒来后他愣了几秒,
才反应过来自己不用去上班了。但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倒头再睡,而是起身换了衣服,
下楼去买早餐。路过花坛时,他下意识地往冬青树那边看了一眼。小狗还在那里。
它蜷缩在树根旁,睡着了,小身子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那条瘸腿小心翼翼地收在肚子底下。
陈默买了两个肉包,走到它身边。他放轻脚步,怕吵醒它。但小狗还是醒了,猛地抬起头,
看见是他,眼睛一下子亮了,摇着尾巴想站起来,却因为腿软,又跌坐回去。“慢点。
”陈默蹲下来,把一个肉包撕成小块,放在地上。小狗立刻凑过来,大口吃起来。
它吃相很凶,像是很久没吃过饱饭。陈默看着它,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他吃完自己的早餐,看着小狗把最后一块包子屑舔干净,然后试探着问:“跟我上去吧?
”小狗歪着头,似乎没听懂。陈默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它的脑袋。它的毛有点硬,沾着泥土,
但很暖和。小狗抖了一下,却没有躲开,反而用脑袋蹭了蹭他的手心,痒痒的,暖暖的。
“走吧。”陈默站起身,往楼道口走。走了两步,他回头看,小狗正一瘸一拐地跟在他身后,
小尾巴高高翘着。把小狗带回家后,陈默第一件事就是给它洗澡。他找了个大盆,倒了温水,
小心翼翼地把小狗放进去。小狗显然没洗过澡,吓得浑身发抖,爪子紧紧扒着盆沿,
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别怕,很快就好。”陈默放柔了声音,
用温水一点点浇在它身上。泡沫起了一层,原本灰扑扑的毛渐渐露出了底色——是浅棕色的,
像秋天的落叶。洗干净后,陈默用毛巾把它裹起来擦干,又找了个吹风机,
调到最小档给它吹毛。吹风机的声音让小狗很紧张,它缩在陈默怀里,
小爪子紧紧抓着他的衣服,眼睛闭得紧紧的。吹干毛的小狗像换了个样子,毛茸茸的,
软乎乎的,看起来干净又可爱。陈默看着它,觉得它实在太小了,
就给它起了个名字:“小不点。”“以后你就叫小不点了,知道吗?”他戳了戳小狗的脑袋。
小不点“汪”了一声,像是在答应。接下来的问题是,小不点的腿。陈默仔细看了看,
它的右后腿有点肿,走路的时候不敢用力。他猜想可能是被车撞了,或者从高处摔下来了。
他找出医药箱,里面有林溪之前买的碘伏和纱布。他沾了点碘伏,想给小不点的腿消消毒,
可刚碰到它的腿,小不点就疼得叫了一声,挣扎着躲开了。“别动,乖,擦了药就不疼了。
”陈默耐着性子哄它,像哄一个闹脾气的孩子。小不点似乎听懂了“乖”这个词,
它不再挣扎,只是委屈地哼唧着,眼睛湿漉漉地看着陈默。陈默的动作放得更轻了,
他小心翼翼地给它的腿消了毒,又用纱布轻轻缠好。处理完伤口,
陈默才发现自己没准备狗粮。他翻了翻冰箱,找到一盒牛奶和一个鸡蛋。他把鸡蛋煮熟,
剥了壳,捏碎了拌在牛奶里,放在一个干净的盘子里,推到小不点面前。小不点闻了闻,
开始小口小口地吃起来。它吃饭的时候很安静,不像别的小狗那样狼吞虎咽,
吃完了还会用舌头把盘子舔干净。看着小不点吃饭的样子,陈默忽然觉得自己也该吃点东西。
他给自己煮了一碗面条,加了个鸡蛋。这是他三个月来第一次自己做饭。面条很简单,
但吃在嘴里,有种久违的温热感。他一边吃,一边看着小不点。小不点吃完了,正坐在地上,
歪着头看他,尾巴时不时摇一下。“你看我干什么?”陈默笑着问。小不点“汪”了一声,
像是在回答。那天下午,陈默抱着小不点坐在沙发上,看了一部老电影。电影里有只金毛犬,
聪明又忠诚。小不点似乎对屏幕上的狗很感兴趣,时不时抬起头,对着屏幕“汪”两声。
陈默的手一直放在小不点的身上,感受着它小小的、温暖的身体,和它均匀的呼吸。
他很久没有这样平静过了。那些失业的焦虑,失恋的痛苦,
好像都被这小小的生命暂时吸走了,只剩下一种淡淡的、安稳的感觉。傍晚的时候,
小不点开始不安分起来。它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时不时用爪子扒拉陈默的裤腿,
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陈默一开始没明白,直到看见小不点在门口停下,
眼巴巴地望着门,才反应过来——它想出去尿尿。他赶紧找了根绳子,临时充当狗绳,
牵着小不点下楼。小不点一到楼下,就瘸着腿跑到花坛边,解决了生理问题。完事后,
它跑到陈默身边,用脑袋蹭他的裤腿,像是在邀功。陈默蹲下来,摸了摸它的脑袋:“真乖。
”回去的路上,小不点走得很慢,大概是腿还疼。陈默干脆把它抱了起来。小不点很轻,
抱在怀里像抱着一团棉花。它把头埋在陈默的颈窝里,暖暖的气息吹在他的皮肤上,有点痒。
回到家,陈默把小不点放在沙发上,自己去厨房倒水。等他端着水杯出来,
发现小不点已经睡着了,蜷缩成一团,像个小小的毛球。陈默坐在沙发边,静静地看着它。
灯光下,小不点的睫毛很长,轻轻颤动着,像是在做什么美梦。他忽然想起林溪曾经说过,
她很喜欢小狗,说等他们有了自己的房子,就养一只,陪着他们。那时候,
他总说“等忙完这个项目”“等升职了”“等攒够钱了”。他以为时间还有很多,
以为林溪会一直等他。可他忘了,有些等待是会过期的。他轻轻叹了口气,
伸手碰了碰小不点的尾巴尖。小尾巴动了一下,像是在回应他。也许,一切都还不算太晚。
第三章 清晨的脚步声小不点的到来,像一颗石子投进了陈默死水般的生活,
激起了一圈圈涟漪。他开始有了起床的理由。每天早上七点,
小不点会准时用它的小爪子扒拉陈默的房门——陈默晚上睡觉会把卧室门留一条缝,
方便小不点进出。扒拉几下,见陈默没反应,它就会跳上床,用湿漉漉的鼻子蹭他的脸,
或者趴在他的胸口,发出“呜呜”的撒娇声。陈默再也睡不成懒觉了。他会打着哈欠起床,
先去给小不点准备早餐。一开始是牛奶泡狗粮他第二天就去宠物店买了狗粮,
后来学着给它做鸡胸肉拌米饭。小不点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
吃完了还会把碗舔得发亮。吃完早餐,陈默会牵着小不点下楼散步。小不点的腿恢复得很快,
大概是年轻,生命力旺盛。一周后,它走路已经不那么瘸了,只是跑起来的时候,
那条腿还是有点跟不上节奏,一颠一颠的,像个调皮的孩子。小区里的人渐渐认识了他们。
早上买菜的阿姨会笑着说:“小陈,你家这小狗真可爱。”遛弯的老大爷会停下来,
看着小不点在草地上追蝴蝶,感叹一句:“年轻就是好啊,精力旺盛。
”陈默一开始还不太习惯和人打招呼,只是点点头,笑笑。但看着小不点摇着尾巴,
热情地跑到每个人脚边,用脑袋蹭他们的裤腿,他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他会和阿姨们聊几句菜价,和大爷们说几句天气,那些曾经让他觉得难以应付的社交,
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白天,陈默会把小不点留在家里,自己出去找工作。
他重新修改了简历,把过去三年的项目经验写得更详细,
把那些曾经因为骄傲而不屑于写的小成就也加了进去。他不再挑三拣四,
只要是和设计相关的工作,他都会去试试。面试的时候,他不再像以前那样紧绷着脸,
说话也变得从容了许多。有一次,面试官看着他的简历,
忽然问:“你好像比照片上看起来精神多了。”陈默愣了一下,
然后笑了:“可能是最近作息比较规律吧。”他没说的是,每天早上被小不点叫醒,
晚上回家有个小小的身影在门口等他,这种感觉让他觉得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他有了牵挂,
也有了被需要的感觉。晚上回到家,一打开门,小不点就会摇着尾巴,
一颠一颠地跑到他脚边,围着他转圈圈,嘴里发出欢快的叫声。陈默会弯腰把它抱起来,
蹭蹭它的脑袋,问它:“今天在家乖不乖?有没有拆家?”小不点会用舌头舔他的脸,
像是在回答“乖”。他开始给小不点买玩具。一个会发声的橡胶球,一条毛茸茸的骨头,
一个小小的布偶熊。小不点最喜欢那个橡胶球,总是叼着它跑到陈默面前,把球放在他脚边,
用脑袋拱他的手,示意他陪它玩。陈默会放下手里的事情,陪它玩一会儿扔球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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