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三月,春风已盛。
春风吹软了云中城外的柳枝,却吹不暖云中城外的河水。
昔日金川河,已成红川河。
两军鏖战月余,死伤无数,每天都有新鲜的血流入河中,将水染得更红。就连岸边的土地都浸得饱了,变得黑紫。
来年春日,夹岸纷杂的花树必定开得耀目。
攻破云中城,前方将再无阻隔,广袤的西北将在时隔百余年后重新纳入中原版图。
守住云中城,这是最后的防线,或者一败涂地城破国亡,或者绝地反击东山再起。
云中城,不容有失,志在必得。
生死,皆在此处。胜败,只在此城。
城外四五里处的山坡上,战马上的将军正遥遥地望着这座摇摇欲坠仍在勉力支撑的孤城。和暖的风撩动他的战袍,也拨乱他的发。将军的身姿矫健沉稳,蕴满力量和勃发的英气,鬓边垂下的几缕青丝却早早染了霜雪。
清晨的阳光照在将军的盔甲上,映出金灿灿的光。他来到此处已经一个多时辰了。仿佛庄严静默的雕塑。马儿也似知道主人的脾性,一动不动,只偶尔甩动尾巴。突然,它警觉地竖起耳朵。一人一马正疾驰而来,在土路上扬起飞尘。将军纹丝不动,并没有回头。
来人到了他的身后,勒住了缰绳。竟是位面容清丽英姿飒飒的巾帼女将。想是赶路甚急,额头微微冒出汗珠。她看一眼云中城,又思忖良久,方温声软语道:“沈将军,该做决断了。再拖下去,将士伤亡只怕更多!
你心中也清楚,这座城,我们必须攻下。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可是,我们已经和党夏交战半年有余,她、她恐怕早已经不在了……
党夏军一直在败退,损兵折将——耶律齐怎么会容她活到现在?!”
说至最后,她的声音越来越低。
等待良久,没有应答。
“沈青———” 女子的声音中有些着急,隐隐流露怒气。
“云阳公主可否再宽限一日。”沈青终于开口,声音低哑。“咱们和耶律齐也是旧相识了。不到最后一刻,他是不会亮出底牌的。我总觉得——她还活着。就在这座城中!”
云阳公主沉默,心中斟酌着词句,终于还是说道:“这几年,你没少派人打探她的消息。你该比我更清楚。耶律齐待她的情意还有几分?!我无意中听父皇说起,耶律齐和她早就………”
“云阳!”沈青冷冷打断了公主。
云阳公主深深叹口气。“也罢。随你。一日就一日!”她扬鞭催马而去,刚走出十多米,她又住了马,回转身道:“沈青,和你说过多少次了。你我二人时,不必生分。
你,你就不能唤我芷柔吗?!”
沈青在马上微微欠身。“君臣有别。末将不敢造次!”
宋芷柔眼圈泛红,咬住了下唇。终是没有再说什么,绝尘而去。
沈青不做理会,仍是痴痴地望着云中城。
“小豆芽,你真的…已经不在了吗?!”
云中城。府衙院内。
党夏众位臣子都在望着他们的皇帝———耶律齐。代京失守,他们跟随皇帝一路逃至此处。眼看云中城也将不保,他们心中惶急,拿不定主意。
有人谏言,先避得一时,往沙漠腹地躲一躲,保存实力,以图后来。有人犹豫是否该向大虞投诚,毕竟大虞灭了北燕后厚待皇室,归顺的百姓也是同大虞子民一样看待。还有人主张坚决抵抗到底,誓死也要守卫党夏。
人群中,忽然有人失声嚎啕:“当初大虞假意与我党夏联手,共抗北燕。孰料唇亡齿寒,北燕灭国不过两年,我党夏也走向覆灭之路。”又有人愤然应和:“现在看来,当日大虞与党夏和亲交好,全是假意,包藏祸心!”
说到此处,人人激愤。“大虞送来的不是王妃,而是祸水!如今党夏国将倾,不诛杀此妖女,何以慰国士之殇?!何以消亡国之恨?!”
一时,众人哭作一团。
耶律齐虽然衣衫残破污迹斑斑,眼中也满布血丝,却依然有着一国之尊的威严。他冷冷扫视众人,喧哗哭嚎之声立刻沉寂。
他方淡淡道:“党夏之亡,非战之罪,更非王妃之过。你们且散去休息。我自有主意。”
耶律齐不仅是党夏国君,更是党夏战将。他的赫赫战功无人出其右,不仅守护了党夏的安定,也树立了他无可撼动的威严。臣民对他畏惧甚于景仰。
不一时,院落就空空荡荡。耶律齐抬头望着夜空。星光璀璨。看来明日是个好日子。是个浴血厮杀的好日子。是个言谈议和的好日子。
轻微的脚步声在他身边停下。是他的王妃,几分憔悴难掩丽质无双。不是闺秀琼英的婉约娇媚,倒十分沉稳内敛,很有几分男儿的洒脱刚毅。
耶律齐轻哂:“刚才的话,你都听到了?”
女子面色无波。既毫无愧色,也没有一丝忧惧。仿佛刚才众人所言与她无关。
她只垂手轻轻握住耶律齐的手:“阿保,无论你如何打算,我都听你的就是。”
耶律齐心中微震。她都多少年没有唤他阿保了。她又在打什么主意?
耶律齐甩开女子的手,冷笑。“你真想知道我如何打算吗?我打算——借你一用,让沈青退兵!”
“沈青不会这么做的!你比我更清楚!”
“哦?我倒想试试……”
“阿保,我知道,这些年总是我对不住你。你受了委屈。
可记得我来党夏第一天,你说要顾全我的颜面。如今,就让我做党夏最后一点颜面吧。”
耶律齐盯着眼前女子的脸,恨声道:“别说的那么好听!你想死,也不过是不想让他为难!
你总是为了他……我偏不让他如意!”
翌日,三月廿七日。果然是个好日子。
沈青正在营帐中整理衣装,宋芷柔闯了进来。沈青面色一沉。“云阳公主,怎不唤人通传。我收拾好了,自然会去公主处共议军事。何劳公主亲自来此?!”
宋芷柔眸色复杂地看了沈青好一会儿。“沈青,耶律齐他、他把……”
沈青不待她说完,立刻就明白了。疾步跑出帐外,飞身上马,向城门驰去。
沈青的一颗心跳得比翻飞的马蹄还要急,好像要从胸腔里跳出来。
骤然,他觉得仿佛被雷电击中,脑中一片空白。他看到了慕云昭。
其实,不是看到,而是感觉到。他离城门总还有千米开外,不可能看得真切。可他知道,那就是慕云昭!
慕云昭,夏王妃,此时早已除了王妃服制,一袭素衣,被发跣足,双手被缚,高高地吊在城楼之上。风吹起她的长发,遮住了她的面颊。
沈青的呼吸停滞了。
耶律齐笑得肆意又残酷。他看着城下的沈青。虽然相隔遥遥,沈青并不难辨认。他脸上一张青面獠牙的面具骇人无比、让多少敌方将领胆寒。他是大虞的青魔将军,他是驰名天下的战神!
耶律齐也曾和沈青并肩杀敌,生死相依。如今,却一个在城上、一个在城下。一个是攻城主将,一个是守城国君。注定了,一人生,一人死!
沈青还要催马前行,却被匆匆追在身后的宋芷柔阻拦。“沈青,不可!再往前就进入了射程之内。中了耶律齐的圈套!”
宋芷柔抬头看去,她自然也知道城楼之上被吊起的女子正是慕云昭。她心中浮起万千情绪。她死死拉住沈青的手臂。她当然不想慕云昭死去。可她更不允许眼睁睁看着沈青为慕云昭以身犯险。
空气仿若凝固。时间仿若静止。
往事历历,在四人之间无声流淌。
“嵩华四子”当年声震九州。此时,却生死对峙。宋芷柔默然而叹,如此了局,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耶律齐,你我曾经联手、曾经交手,无论如何,我都敬重你!两国交兵,胜负之定,是你我男儿较量。今日,你做此举,为大丈夫所不齿,难道你想被人耻笑千年万年?!”终是沈青先开了口。
耶律齐勃然大怒,他遥指沈青大骂。“我为何如此?你沈青最是心知肚明!我就是要睁眼瞧着,看你沈青踩着慕云昭的尸身进入此城,看你沈青用慕云昭的血写下你的千古英名!
我就赌慕云昭在你沈青心中究竟重量几何?!
你一日不退,我就斩慕云昭一臂!你两日不退,我就断慕云昭一足!你三日不退,我就剜慕云昭一目……
就让慕云昭的千刀万剐壮你声色如何?!”
说完,耶律齐仰天长笑,笑得疯狂又凄厉……
“耶律齐!”宋芷柔先按捺不住。“你不念和慕云昭之间数年夫妻情义,也该想想慕云昭往昔是如何待你?!你怎可如此对她?!若不是她,你……”
“我就如何?!我有今日,还不是全拜慕云昭所赐!
已经如此糟了,还能怎样?
你也不用假惺惺,我还不知道你?你还不是为着你父兄的大业,为着宋室的江山?
别忘了,慕云昭是我夏王妃!
夏亡之时,王妃焉存!”
沈青握地拳头都要碎了。他深恨自己送慕云昭出雁鸣关。他没有一时一刻不在悔、不在痛。此一时此一刻,他最恨!
那时,他为什么不带慕云昭远走高飞呢?!
“沈青——”慕云昭的声音高亢又平静。“如果你还认我作师父,就不要犹豫!请射出你的破云箭。
大虞会感念你!天下会感念你!
我,也会感念你……”
慕云昭不必看,也知道青魔面具之下,沈青的泪在流。
大势如此,一切已不可回转!自她答应出关和亲,她的结局早已注定!
她是大虞的女儿,她不能叛大虞!她是党夏的王妃,她不可负党夏!
慕云昭,唯有一死!
慕云昭之意,沈青岂会不知。他只是舍不得。泪水早已模糊了双眼,他再也看不清慕云昭的样子。脑海中浮现的是一个十岁女孩儿天真明媚的笑靥。“不如,你就叫沈青吧。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虽然我现在做了你的师父,但早晚一天,你会胜我的!”
那时,小小的慕云昭笑得多么欢快得意呀!
沈青遇到慕云昭的时候,还不叫沈青。他还没有属于自己的名字。人人都叫他阿肆,是因为他是宇文大善人捡回来的第四个小孩儿。
宇文大善人喜欢别人叫他大善人,可他一点都不善良。
大虞、北燕、党夏几年前开通边境互市,宇文大善人系出北燕皇室一支,仗着和宫中贵人的关系,很发了一笔财。可尽管他家里金山银山的堆着,绫罗绸缎也多的没处放,他对家下仆人却甚是苛刻。尽管阿肆他们才是十一二岁还未长成的小孩儿,宇文大善人用起来却比骡马还不心疼。这年月,乱纷纷的,骡马比流浪的孩子金贵。
阿肆不惜力气,却不堪日日打骂。他也曾有过一段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日子,不甘受人折辱。于是他决定出逃。这两年他跟着宇文大善人南来北往,早留了心。他觉得留在大虞好。
机会来了。宇文大善人到忻州采购一批货物。眼看翻过一座山头就到了投宿的地方,他故意慢慢落在了后面。在越来越黑的夜幕掩护下,他逃走了。
到了投宿的客栈,宇文大善人发现少了阿肆。少了一人原也不算什么。可宇文大善人心却不善,他宁可阿肆死掉,也不想他跑掉。他狞笑一声,吩咐管事的派出一只狼狗去追踪阿肆。
北燕向来以狼为图腾,贵族之家也有不少豢养狼群的。宇文大善人的狼狗狼性更胜。
他笑笑,竟然敢跑。他要用阿肆被狼撕碎的身体警戒所有人,背叛主人的下场。
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狼狗并没有回来。
阿肆的确很快被狼狗找到。他也被狼狗咬的血淋淋的不成样子。可阿肆还不想死。他迸发出了浑身的力气。他紧紧的抱住狼狗的身体,与这凶猛的畜生缠在一起。他对准它的脖子狠狠的咬下去。任锋利的狼爪在他身上狠狠地撕开一道道口子他也不松口。
临近天蒙蒙亮的时候,阿肆所剩的力气已经不多,只有强烈的求生欲望还在支撑着他。为了不被宇文大善人抓回去,他走的是偏僻的小道。死在这里,无声无息,无人知晓。可他在这个世间活了一十二年,不是挨饿就是挨打,要么就是在各方混战中逃避死亡的威胁。他以为他悄悄留在大虞,要过安稳的日子了,却要将小命葬送在这里。
他的头上有苍天吗?苍天有眼吗?天道何其不公!
他的眼中没有留下一滴泪水。他心中有对自己的哀怜,更有对这个世间的恨!
也罢,这个可恨的世界没有喜欢过他,如今他终于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张脏兮兮的小脸。是个小乞丐,头发乱蓬蓬,浑身草和土。他手持一把匕首,眼神清亮,沉着而坚定。
小乞丐的匕首落下去的时候,阿肆已经支撑不下去。他想,也许老天爷听到了他心中的责骂,在他临死前施舍点好意,让他见到一个好人——只是这点施舍未免也太晚了些。
阿肆醒转过来的时候,是在一家客栈松软干净的客房中。他以为自己到了天上。直到一张清隽的脸笑眯眯地凑到他跟前,他才明白,自己并没有死。
可他记得将自己从狼狗口中救下的明明是个小乞丐,这会儿床前站着的却是位清贵小公子。他伸开手掌在自己的脸前晃。“不会吧。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人给躺傻了?我又是请医问药,又是不眠不休的,难道救回了一个傻瓜?!”
阿肆抓住了眼前的手腕,问道:“你是谁?”
“我?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呐!我是——慕、云、昭!”
这就是慕云昭。分明是个女孩子,却作男孩儿装扮。
“你,是上京人?”上京是大虞的都城。阿肆在互市的榷场见过来自各地的人。上京的口音,很容易辨别。
慕云昭倒是一惊。“想不到你还挺聪明的嘛?那你又是哪里人呢?”
阿肆沉默不语。
慕云昭也不追问。换了别的话题:“你可有觉得好些?可以走动吗?”
看到阿肆点头,慕云昭像是松了一口气,立刻高兴起来。“如果你能自己照顾自己了,我可就要赶路了。来,你下床走给我看!”
阿肆晃晃悠悠勉强走了几步。慕云昭的脸上又笼罩上了乌云。她皱起眉头,“你这个样子可不行。你家住哪里?我去找了你家人再来照顾你一些日子。”
阿肆低下了头。“我没有家人。”俄而又抬起头,倔强道:“我不需要人照顾。你只管自己就是!”
慕云昭以手支颐,沉思一会儿,拍手道:“既然你没有家人,那你可有要去的地方?你可愿跟我走?我还可在路上照顾你几日,只是,你要受些苦了!”
看阿肆疑惑。慕云昭解释道,“我倒是愿意多照顾你些时候,可我实在不能再留在此地了。说不定会被人抓住的。”慕云昭冲他眨眨眼睛,“我是逃出来的。你可要为我保守秘密哟。”
逃出来的?和我一样吗?阿肆立刻生出了同病相怜的感觉。他不由地点头。“我愿意跟你走。”
两人结伴而行几日,沈青才知道,慕云昭的出逃和他不一样。
慕云昭是不想进宫待选。提起这事儿,慕云昭微抬起下颌,不屑道:“说是为公主征选伴读,谁还不知道,咱们皇帝是有了和党夏联姻的打算,舍不得自己的亲女儿,就要把别人家的女孩儿往火坑里送!
再说了,就算真是公主伴读,我也不去!那个宋芷柔,娇纵任性,看见她我就头疼!可我又不能让祖母为难,只好自己先溜出来避一避!”
沈青出生在边境,也在边境长大。大虞、党项、北燕之间的恩怨纠葛他也明了几分。慕云昭说大虞皇帝想联姻党夏,并非空穴来风。
自前朝崩乱,中原陷入割据混战一百余年。六十多年前,宋亦初受人拥立开创大虞王朝,南征北战收复一百余州,又历经三代国君励精图治,中原腹地二百三十四州尽归大虞,疆域几乎恢复前朝之旧。所余者南方荆南、湖南、广南、蜀地还有残存有小政权偏安一隅苟延残喘,但平定不过指日之功。
边患重疾在北境。因着中原混战,北方游牧民族势力逐渐壮大,其中达喇部一支尤为强盛,占领了辽州以北黄河以东大片土地,成立了北燕国。中原北方没落王朝逃亡关外和党项部落逐渐融合,盘踞银、绥、夏等十余州,也建立了新政权,成立了党夏国。等大虞稳固了中原,北燕和党夏已经势大,一时无法剪除。自大虞开国以来,三国纷争从未停息。七八年前,大虞一心想先收拾了相对势弱的党夏,双方打得不可开交,打得疼到了骨子里。大虞折损了守边大将,党夏也很不好过,北燕趁火打劫,侵吞了同水寨周边大片土地。自此之后,大虞和党夏议和休战,党夏向大虞称臣,大虞许党夏岁币。北燕也不再轻举妄动。虽说仍少不了暗流涌动和小摩擦,到底太平了这几年。听闻,党夏还送了一位世子过来,名为两国交好,实为人质。
沈青是个心性聪慧之人,从慕云昭的言谈中立刻知晓她的身份非同一般。慕云昭是个坦荡之人。无论沈青要问什么她都不会隐瞒。可沈青反倒十分小心,从不多说一句话。
有一日两人安顿下,慕云昭拿出一本书看起来。因是两个孩子,只要了一间客房,阿肆就在一旁。他的目光掠过慕云昭手中的书时,慕云昭察觉,笑问他道,可是要同读,还说这书十分有意思。阿肆别转头去,羞赧的声若蚊蚋——我不认得字。
慕云昭立刻来了兴致。“那不如你拜我为师,我教你啊!虽然你大我一些,不过所师道也,原也不必计较年之先后!”阿肆起初不肯,慕云昭却来了脾气不依不饶,“男儿不读书,能有何作为?!”
受了几日威逼利诱,阿肆终于就范。慕云昭还似模似样让阿肆拜了三拜,并开玩笑地说:“师父收弟子都是要挚见礼的,不过路上匆忙,就算了!”阿肆却无比认真,“总有一日,我会补上的。”看阿肆说得认真,慕云昭也动了真情,豪迈道:“既然你做了我的徒弟,放心吧,师父会罩着你的!”
谁知,慕云昭说罩着他的意思,就是此后数日天天请他吃豆芽儿、馒头。他心中也奇怪,怎么认了师父,待遇反倒下降了。一日,他玩笑道:“你这个师父倒不一样,是个豆芽师父!”
慕云昭也不恼,只是佯怒道:“天天吃豆芽儿还是好的呢,过了这几日怕是豆芽儿师父也请你吃不起了!——也不知是谁,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花光了我所有的盘缠……”原来是为着自己,阿肆红了脸,默默地将一筷子豆芽儿放入口中。
慕云昭所读乃是兵书。她教阿肆认字也就以兵书为范本。教了两日,她发现阿肆极为聪明。兵书上的道理不用她讲,念两遍阿肆就解其意,甚至还能说出一番自己的道理。
慕云昭就看住了阿肆的眼睛,“ 你老实说,你是不是哄我。这些书,你原是看过的!”阿肆就埋了头笑,“我连字都不认得,哪看得了书。不过是一直在边境长大,看着你打过来、我打过去,有些事情仔细想来和书中说的一样,这道理也就不难懂了。”
慕云昭兴奋地拍手笑道:“看来我是收了个好徒弟呢!那日看你连那么凶狠的狼狗都不惧怕,罕见的神勇,就觉得你和别人不一样。”想了一会儿又道:“阿肆,你是个天生的战士。你和我一起投军可好?!”
阿肆摇头,“我不想打仗!我不想打打杀杀。我只想过几天安稳的日子!”
慕云昭骂他没有志气,“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没有将士战场拼杀,何来安定,何来安稳!”
阿肆打定了主意不肯松口。慕云昭又开始了死缠烂打的说服,日日在阿肆面前念叨。看阿肆还是不肯点头,她硬是挤出几滴眼泪,“阿肆,你我师徒一场,我实和你说了吧,我前往代州就是要投军的。你若不投军,你我师徒转眼就要分离,你要我怎么舍得……”说着说着竟然真的泪下,先把自己感动的一塌糊涂。
阿肆不惯于哄人开心,也没怎么看过小女孩儿落泪,慕云昭一哭让他不知如何是好,笨嘴拙舌词不成句。他只有一咬牙,答应下——“好,就随你去。你去哪我就去哪!”
慕云昭立刻收了眼泪,笑开了花。又道:“那你也该有个好名字。你将来必是要做驰骋疆场的将军的。勇武的将军怎能没有一个好的名字。只可惜你只记得你的姓。
这样好了!不如,你就叫沈青吧。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虽然我现在做了你的师父,但早晚一天,你会胜过我的!”
看慕云昭笑得那么开心,阿肆也很喜欢自己的名字。
自此之后,他就是沈青了。慕云昭的徒弟,沈青。他也有了要去的地方,雁鸣关。
雁鸣关是天下众塞之首,远在代州,距离忻州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两个半大孩子脚程不快,沈青也还需要时间恢复,说不得也得走上一个多月。
赶行程倒没有什么,俩人白天上路,夜间歇宿,慕云昭一路上和沈青说说笑笑,讲完了《孙子兵法》就讲《三十六计》,讲得熟了又开始讲《春秋》,歇息的时候还教沈青习字。沈青只觉得日子从来没有如此美好过,他真希望雁鸣关再远一些,他和慕云昭可以多走上些日子,走上一年半载他也乐意。
可是慕云昭开始犯愁了。她的盘缠已经见底了。她和沈青真的是连豆芽儿都吃不起了。
那一日,俩人来到代州忻州交界的镇子。镇上十分繁华。慕云昭豪阔地请沈青吃馆子。沈青很是不安:“师父,你难道要和我分离了吗?为何今日如此盛情?”他也能看出慕云昭一日一日的越来越窘迫,只担心慕云昭要撇下他。
慕云昭拍拍他的肩,“说哪里话。咱们吃了那么几天豆芽儿,还不能吃点好的吗?”慕云昭竟然破天荒的让小二上了一盘荤菜,虽然这盘菜里没几片肉。吃完之后,慕云昭甚是满足,竟还看上了店里的一只碗,硬是花了两个铜板买下来。
待出了小店,慕云昭路边捡来一块小石头,在碗的中间敲敲打打,又狠劲儿一掰,碗成了两半。自己拿了一半儿,将另一半儿塞进目瞪口呆的沈青手中。脸上无限愁苦,“沈青,师父已经山穷水尽了。你以后要跟着我过苦日子了——”
沈青满脸疑问。慕云昭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他哭笑不得。慕云昭十分认真地问他:“沈青,你要过饭吗?”
沈青还真没要过饭。他颠沛流离受了不少磨折,可他养成了敏感而自尊的性子。他愿意干最苦最累的活儿换取吃的,但从不乞讨。实在没有吃的,他宁肯饿着。别人好心给吃的,他一定要帮人家做点什么当做报偿。
慕云昭却要拉了他一起在街上讨饭。慕云昭很快就发现了乞丐聚集地,和他们打得火热。没两天她就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小乞丐。天不亮就去别人指点的风水宝地蹲着,开口乞讨丝毫没有半点难为情,声音又脆又亮,还带着三分可怜——“大叔大婶儿,可怜可怜我吧,都好几天没吃的了——”沈青臊得恨不得找地缝钻进去。他又不能不和慕云昭在一起。所以,通常他都阴沉着脸,一声不吭。随慕云昭如何鼓动,他都不为所动。
慕云昭不以为意,每日里讨得半个馒头,自己吃一半儿,也会硬往沈青口中塞上一半儿。第一天讨来的是一个带糠的粗面窝窝头,慕云昭咬下一口就要吐出来,可太饿了,还是就着水伸直了脖子咽了下去。看的沈青心里想笑又酸酸的。“明明是个富贵人家的千金,却在这儿受罪。都是我连累了师父——”他还是第一次情真意切地唤慕云昭师父。
慕云昭看他一眼:“祖母时常教导我,在什么境地就做什么事儿。我也听得我叔父讲过,战场上什么情况没有,真是断了粮草,吃草根吃树皮,就说不得金贵了。咱们还远算不得受罪呢?!等我学会了乞讨的本事,定能将你好好的带到雁鸣关去。”
沈青忍不住问道:“你说起老祖母和叔父,你的父母呢?”
慕云昭看他一眼,说得云淡风轻。“我和你一样,无父无母。我父母在我两三岁的的时候就过世了。我是我祖母带大的。”沈青的眼中立刻流露愧疚之色。慕云昭知其意,不待他开口,又接着道:“你不必为我难过。我慕氏世代武将纵横疆场,为国尽忠马革裹尸乃是常事。”
沈青这才解了心中谜团,怪不得不过十岁的慕云昭能孤身一人从上京来到北境。慕云昭口中的慕府就是大名鼎鼎的将军府,她的老祖母就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封老太君。慕氏在大虞建国之初就有从龙之功,跟着宋亦初南征北战平定各方。中原稳定,慕氏又被委以重任世代守边,抵御北燕和党夏的侵扰。慕氏满门忠烈,男儿死战场,寡妇能领兵,就是府中的烧火丫头比起一般的将官还要强出几倍。提起慕氏,谁都会竖起拇指,大虞江山稳固慕氏至少居功一半儿。只可惜,慕氏男儿折损太过。封老太君只得两个儿子,慕云昭的父兄就是七年前雁鸣关大战中战死的将军和副将。另一个儿子,慕云昭的叔父慕衍庆,就是接替长兄镇守北境的现任定远将军。怪不得说到投军,慕云昭总是狡黠地笑:“我自有门路!”
知道慕云昭的身世,沈青对慕云昭又生出一分敬意。他更看不得慕云昭流落街头追在人身后乞讨。
沈青几日留心,那天拉了准备乞讨的慕云昭就走。慕云昭正兴致勃勃,颇为不满,“不要打扰我的大业。今日咱们糊口全靠我呢!”沈青并不松手,边走边道,“我们去找别的糊口的法子。”
沈青的法子确实比乞讨要好一些,替人扛送货物。忻州也属边境,周边设立好几个榷场,中原和草原的货物在此交汇互市,搬搬扛扛的苦力活儿并不难找。沈青于前一日已经和管事的说好。他虽然不过十二,但身量已经长起来,身体原本就很结实,一月来慕云昭总是很小心的在照顾他,他早已恢复如初。管事一试就十分中意他。
慕云昭对于苦力活并不排斥,无奈的是她心有余力不足。沈青扛起两大袋货物走的脚下生风,她只肩负半袋走上一个来回就弯了身双手摁住膝盖直不起腰来,额头上汗珠子直掉,气都要喘不上来了。沈青扶他一旁坐了,“师父,你连着乞讨数日,也累了,先歇着,这活儿我来干——”
可慕云昭哪能歇着。她又兴高采烈地去做她的小乞丐了。
沈青每日都将挣得的铜板一文不少交给慕云昭。慕云昭只感叹:“沈青,我还真小看了你。那时候你只剩下半条命,我还以为你活不得了。谁知,你力气大的像水牛!如此下去,咱们干上半个月就可以去代州了!”沈青只是笑笑。
半个月很快过去,慕云昭夜里数着铜板笑得合不拢嘴。她开心地对正拿着树枝专心致志在沙土上练字的沈青说道:“明日可以不用干活了,咱们可以继续赶路了。”
沈青并未抬头,“我还想再去半日。”
慕云昭也不多想,“也好。我去准备些路上吃的东西。”
第二日,沈青回到他们歇息的破庙,并没有看到慕云昭。倒是看到在他睡觉的那堆稻草上放着一个包的严实的包袱。沈青打开一看,却是慕云昭为他买的一件衣服。他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穿的还是慕云昭在忻州初遇时买给他的,已经不成样子了。沈青忽然觉得心中暖暖的。
破庙之后就有一条河。沈青想换下干净的衣服,再把身上的衣服浆洗一下。正是五月的天气,等他们天亮出发的时候,衣服应该已经干了。
沈青刚把洗好的衣服晾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就看慕云昭远远地向他招手,满脸笑意雀跃着向他跑来。跑到他面前,不待站稳,就往他嘴里塞了一块儿绿豆糕。慕云昭不等他咽下,就一脸期待的问:“好吃吗?我特意为你买的。你这些天实在辛苦了!”
绿豆糕淡淡的甜落进沈青的心里。他轻轻点头。慕云昭笑得更是灿烂。忽然,又仔细端详了他。“沈青,你的眼睛在亮闪闪的发光诶?”
沈青一愣。慕云昭并不像在打趣他,反倒十分认真。“之前没有留意,今日你换了干净的衣服才发觉,你的双眼比这河水还清澈,眼中的光比高高的天空还要深远。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像你这么好看的眼睛。”
沈青被慕云昭的一席话夸得不好意思,低下了头。说到衣服,他想起他也有东西要给慕云昭。他有点羞涩,扭捏半日,从怀中拿出一件物事,仍是低了头,递到慕云昭面前。
慕云昭接过一看,是一把木制云纹的梳子。梳子很朴素却很精巧。沈青应该是徘徊在女孩子所用之物的摊铺前很久才选出来的。怪不得他上午一定还要去再做半日的工。慕云昭的心头猛然涌出一种感动。
沈青声音低低地道:“算是束脩。”
慕云昭笑:“你竟然一直都记得这个呢——这个束脩不同寻常,我喜欢。”又叹道,“不过你我现在都是男儿,似乎用这个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