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丁克是一场豪赌。
其实不对。
豪赌至少还有赢面,而丁克赌的是对方永远不会变。
人心不是**,是沼泽。
我不过是那个当年太相信地图,忘了带绳索的旅人。
我一直以为,我们之间的契约像一枚被放进真空柜的银戒,不会氧化,不会变形。
那年我二十五,他二十七。
那是北京暮春的最后一周,杨絮像一场柔软的雪,从三里屯一路飘到东四。我们起了个大早,挤上地铁六号线,在车窗里看见自己的倒影——我穿一件白色亚麻衬衫,袖口沾了咖啡渍;他套着藏青色卫衣,帽子边缘磨得发白。两个人都没化妆、没刮胡子,像两个急着赶去上课的大学生,而不是去领结婚证的成年人。
地铁呼啦啦穿过地下隧道,阳光偶尔从缝隙里漏进来,在我们脸上打出一格一格的光斑。我把头靠在他肩上,小声说:“以后要是你后悔了,我们就把戒指熔掉,做成两只汤匙,谁也别想再戴。”
他笑得眼睛弯弯,像两条桥:“傻瓜,我这一辈子最怕的就是小孩哭闹。我们只要把日子过成游乐园,只收门票,不放游客进来。”
说完,他从背包里掏出一只牛皮纸袋,里面装着早上七点去胖妹面庄打包的豌杂面。我们坐在地铁座位上,头碰头地吃,辣油滴在塑料袋上,红油花像一簇簇小烟火。邻座阿姨皱眉,我们却笑得更大声。那是我们最擅长的合谋——在众目睽睽里做两个不合时宜的小孩。
出了朝阳门地铁站,还要走七百米。路边有家花店,门口堆着一把一把的向日葵。他忽然停住,问老板要了一支最矮的——那支花茎被剪得太短,花盘却大得夸张,像一颗执拗的小太阳。他把花塞进我手里,说:“待会儿拍照用,红色背景布太丑,需要一点黄。”
北京那天出奇地热,民政局门口排着长队。有人抱着熟睡的孩子,有人被父母押着,脸上写满不情愿。我们排在倒数第三对,前面是一对白发老人,手里拿着1969年的结婚证,来补领新证。老太太穿红绸旗袍,耳坠晃成两滴血。她说:“当年我们没拍结婚照,今天补一张,等死了挂在灵堂。”说完自己先咯咯笑,老头子用拐杖轻轻敲她鞋尖:“呸,乌鸦嘴。”
我突然有点鼻酸,转头看他。他正低头在便签本上画速写日记:队尾的大叔、打瞌睡的小孩、抱着向日葵的我。他的笔尖刷刷走线,睫毛在眼下投出两道毛茸茸的影子。我问他:“以后我们老了,还会一起来吗?”
他头也没抬:“当然。到时候我要穿那件印着‘宇宙第一倔老头’的T恤,你要涂大红口红,我们把向日葵换成油菜花。”
拍照的时候,摄影师让我们靠近一点,说“再近一点”。我闻到他衣领上的洗衣粉味,混合着地铁里残留的辣油味,像一场刚刚开始的夏天。快门按下,闪光灯一亮,我心里“咚”地一声,像有什么东西落袋为安。
钢印“咔嚓”一声盖在红色小本本上,工作人员递给我们,说:“恭喜,百年好合。”我想哭,又觉得太俗;想笑,又怕显得不够庄重。结果是他先红了眼眶,背过身去擤鼻涕,肩膀一耸一耸。我假装没看见,把向日葵塞进他后颈的卫衣帽子里,绒毛沾了花粉,金粉粉的。
出了民政局,我们站在台阶上,阳光像一桶融化的黄油淋下来。我说:“要不要去买菜?今天庆祝。”
他摇头:“今天不做饭,去花光所有钱。”
于是我们坐地铁去了崇文门的新世界百货,在地下一层的超市推了一辆巨大购物车,像两个第一次拿到零花钱的暴发户。我们把进口矿泉水、黄桃罐头、三文鱼刺身、榴莲千层、气泡酒、草莓味避孕套……所有平时舍不得买的东西统统扫进车里。收银员扫条码扫到手软,最后打出一张一米多长的小票。他折成纸飞机,在停车场逆风放飞,飞机撞到路灯杆,“啪”地一声掉下来,像一场失败的私奔。
傍晚,我们回到东四环租的四十平米小开间。我把向日葵插在玻璃瓶里,才发现花茎太短,只能斜靠在瓶口,像个打瞌睡的小胖子。他煮了最后一包辛拉面,加了两片芝士,我们头碰头蹲在茶几旁吃。汤面上浮着一层橘红色的油,倒映出两张被辣得通红的脸。
夜里,我们把那两张淡蓝色卡纸的誓词贴在冰箱门上,用磁铁压好。磁铁是他去年在镰仓买的,一只冲浪的柴犬。冰箱嗡嗡响,誓词纸轻轻颤动,像两只振翅欲飞的鸟。
临睡前,他忽然问:“如果以后我们吵架,会不会有人拿‘没有孩子’当武器?”
我困得眼皮打架,却还是伸手捂住他的嘴:“不会。我们写进合同里——谁提离婚,谁就去环球影城扮小黄人,一天不许摘头套。”
他笑出声,胸腔震动,像一台小马达。黑暗里,我摸到他的左手,无名指根处微微发烫,仿佛那里已经提前长出一只看不见的戒指。
关灯前最后一秒,我瞥见窗台上的向日葵。夜里没有光,它却像记住了白天的太阳,固执地朝着窗帘的方向探头。我缩进他怀里,听见自己说:
“那就说好了,游乐园只收门票,不放游客。”
他嗯了一声,尾音拖得老长,像给这句话系上了一个死结。
那是我最后一次相信,真空柜里的银戒真的不会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