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音响里,还放着那首《平凡之路》。“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
也穿过人山人海……”歌声低沉,带着一丝沧桑的自由感。而我,江远,正试图在这歌声里,
找到一丝属于自己的共鸣。这是我策划了半年的自驾游,
目的地是传说中的“生命禁区”——可可西里。我告诉妻子林菲,我想去看看星空,
给压抑了十年的婚姻和工作,放一次风。她对此嗤之-以鼻,只是在出发前,
不耐烦地提醒我:“早点回来,下个月欧洲购物团的尾款该交了。”我苦笑着,
发动了这辆我用年终奖换来的、号称最可靠的硬派越野车,一脚油门,
逃离了那座让我窒息的城市。然而,我高估了这台钢铁伙伴的可靠性,
也低估了大自然的威严。在深入无人区腹地,一条地图上都未曾标识的搓板路上,
伴随着一声刺耳的金属断裂声,我的车,这头钢铁巨兽,彻底趴窝了。前轴断裂,
四个轮子如同残废的肢体,绝望地陷在砂石里。方圆百里,荒无人烟。我所有的通讯设备,
在进入这片区域时,就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号。唯一的例外,
是那部我花重金购置的、号称能在任何极端环境下保持通话的卫星电话。此刻,
它正躺在我的掌心,屏幕上,鲜红的电量格,只剩下最后一格,岌岌可危的1%。
这是我与文明世界,最后的联系。我深吸一口气,
拨出了那个我刻在骨子里的号码——我妻子,林菲的电话。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
久到我以为那1%的电量会先一步耗尽。“喂?谁啊?有事快说!”听筒里传来的,
不是我熟悉的妻子的声音,而是一个有些嘈杂、夹杂着兴奋与不耐烦的语调。紧接着,
背景音里,传来了我此生最熟悉,也在此刻最痛恨的声音。
“哗啦啦——”那是麻将牌被用力搓洗的声音。“哎,等一下等一下!别吵!到我摸牌了!
”这是林菲的声音,清脆,响亮,充满了对牌局的专注。“林菲!是我!江远!
”我用尽全身力气,对着话筒嘶吼,生怕她听不见,“救我!我的车坏了!被困在无人区了!
快帮我报警!我的定位是……”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她不耐烦地打断了。
1“知道了知道了,烦死了!多大点事儿啊!”她的声音离话筒近了些,但那股不耐烦,
像针一样扎进我的耳朵,“我这正忙着呢!碰!哎呀,清一色,就差一张了!自摸!快快快,
给钱给钱!”紧接着,是一阵麻将牌被推倒的、更加清脆的声响,和牌友们懊恼的抱怨声。
“林菲!你听我说!这不是小事!我会死的!”我感觉自己的血液,随着手机电量的流逝,
一点点变冷。“行了行地,你一个大男人,还能死在外面不成?别大惊小怪的,影响我手气!
”她似乎是捂着话筒,对我说了一句,然后,我清晰地听到她对牌友们说的话,
带着炫耀和一丝轻蔑。“我老公,说是车坏在外面了,让我救他。你说他烦不烦,
早不坏晚不坏,偏偏在我快胡牌的时候坏!”“哎呀,菲姐,别管他了!男人嘛,
在外面吃点苦头怕什么!快,下一把下一把!”“就是!来来来,继续继续!”然后,
我听到了林菲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就这样啊,回头再说!我这把手气好着呢!挂了啊,
正胡牌呢!”“嘟——嘟——嘟——”忙音,如同丧钟,在我的耳边回响。
我看着屏幕上因为电量耗尽而彻底暗下去的手机,整个人,如同被抽走了灵魂的躯壳,
僵在驾驶座上。她挂了。在我用最后1%的电量,发出生命中最重要的求救信号时,
我的妻子,我爱了十年、供养了十年的女人,为了不影响她胡一把清一色,
直接挂断了我的电话。“知道了知道了……”“正胡牌呢!”这两句话,
像两把淬了毒的冰锥,在我脑海里,反复地、无情地,来回穿刺。我突然想笑。
笑自己的天真,笑自己的愚蠢,笑自己这十年如一日的、毫无尊严的付出。原来,我的生命,
在她的世界里,甚至不如一张麻将牌重要。车窗外,太阳正在迅速地沉入地平线,
将整片戈壁染成了诡异的血红色。气温,在以惊人的速度下降。我没有食物,没有足够的水,
没有御寒的衣物,没有救援。我知道,我可能,真的要死在这里了。也好。
死在这片广袤的天地间,或许,比死在那张喧嚣的、充满了算计和油滑的麻将桌旁,
要干净得多。我闭上眼睛,靠在冰冷的座椅上,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2当黑夜彻底吞噬了地平线上最后一丝光亮,无人区的真面目,才开始显露出来。
白日里被太阳炙烤得滚烫的空气,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就骤降到了冰点以下。车内的温度,
以一种能让人清晰感知到的速度流逝着。我穿着的单薄冲锋衣,
根本无法抵御这种渗透骨髓的寒冷。我缩在驾驶座上,身体不自觉地开始颤抖,
牙齿上下打颤,发出“咯咯”的声响。车外,是死一般的寂静。没有城市的喧嚣,
没有熟悉的麻将声,只有风声,如同鬼魅的呜咽,掠过车身。紧接着,
一种更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从远方传来。“嗷呜——”那是狼嚎。不是一只,而是一群。
声音此起彼伏,在空旷的荒野上,显得格外清晰和……近。我浑身的汗毛,瞬间倒竖了起来!
我虽然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但也从纪录片里知道,无人区的夜晚,是掠食者的天下。而我,
连同这辆趴窝的铁皮车,在它们眼中,不过是一个巨大的、打不开的罐头。它们或许打不开,
但它们有的是耐心。而我,没有。恐惧,如同潮水,将我淹没。我紧紧地锁住房车门,
蜷缩在黑暗中,感觉自己像一个等待审判的死囚。就在这种极致的恐惧中,
林菲那张巧笑嫣然的脸,和那句“正胡牌呢!”,又一次,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突然觉得无比荒谬。我,江远,一个35岁的男人,
一个在外人看来事业小有成就、家庭美满的“成功人士”,此刻,
却要像一只可怜的虫子一样,在这里,因为寒冷、饥饿和恐惧,凄惨地死去。而我的妻子,
那个我发誓要守护一生的人,此刻,大概正搂着她赢来的钞票,在温暖的房间里,
和她的牌友们,高谈阔论,嘲笑着我这个“在关键时刻掉链子”的丈夫。凭什么?凭什么?!
一股难以言喻的、混杂着屈辱、不甘和滔天愤怒的情绪,猛地从我心底最深处,喷涌而出!
我不想死!我不能就这么死了!我不能让我这可悲可笑的一生,以这样一种窝囊的方式,
画上句号!如果我死了,谁会为我流一滴眼泪?林菲吗?
她大概只会嫌弃我的死亡赔偿金不够她买几个名牌包包。我的父母?他们远在乡下,
身体不好,我甚至不敢想象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不!我必须活下去!
哪怕不是为了别人,只是为了自己!为了这口被无情挂断电话后,堵在胸口的恶气!
我也必须活下去!活下去,回到那个城市,走到那个女人的面前,亲口问一问她,那一晚,
她胡的那把牌,到底有多大!这个念头,像一团火焰,在我冰冷绝望的心中,
熊熊燃烧了起来!它驱散了恐惧,带来了力量。我不再颤抖,眼神在黑暗中,
变得像那些潜伏在车外的野狼一样,充满了原始的、对生存的渴望。我开始冷静地思考。车,
是没救了。电话,也没用了。我能依靠的,只有我自己,和这辆车里仅存的物资。
我打开了后备箱的应急灯。一箱矿泉水,还剩大半。几包饼干,一些能量棒。一个急救包,
一把多功能工兵铲,还有一个……我出发前,心血来潮买的,大功率镁棒打火石。这些,
就是我全部的家当。水,是生命之源。食物,可以支撑几天。而火,是驱-散寒冷和野兽,
带来光明的希望!我看着那根小小的镁棒,眼中重新燃起了光。天无绝人之路!
我对着车窗外,那片深不见底的黑暗,无声地呐喊:林菲,你等着!我江远,今天,
就在这里,和过去那个懦弱、妥协、只会付出的傻子,做个了断!从今往后,我只为自己活!
我一定要活着回去!3天,终于亮了。当第一缕灰白色的晨光,刺破黑暗,
照亮这片苍茫大地时,我感觉自己像是死过了一回。昨晚,我几乎一夜未眠。
狼嚎声在后半夜渐渐远去,但那种被黑暗和死亡包围的窒息感,却始终挥之不去。
车内的温度,已经降到了一个极其危险的界限。我把所有能找到的衣物,
包括后备箱里的备用外套和一条毛毯,都裹在了身上,但依旧冷得刺骨。我知道,
我不能再待在车里了。这辆铁皮棺材,虽然能提供暂时的庇护,
但它无法提供最重要的两样东西——持续的热量和更多的水。我必须走出去。
我做了一个简单的计划。第一步,生火。我将车上一个备用的轮胎卸了下来。在末世电影里,
轮胎是最好的、最持久的燃料。我又用工兵铲,在车子下风口,挖了一个简易的火塘,
并将周围的干枯草木,都收集了起来。然后,我拿出了那个镁棒打火石。我从未用过这东西。
我刮下一些镁粉,堆在干燥的引火物上,然后用刮片,用力地,划向镁棒!
“刺啦——”一簇明亮的、耀眼的火花,溅射而出!引火物瞬间被点燃!我小心翼翼地,
将火种移到火塘里,不断地添加干草和细小的树枝。火苗,从最初的微弱,一点点地,壮大,
最终,变成了一团熊熊燃烧的、跳动的火焰!温暖,久违的温暖,瞬间包裹了我!
我贪婪地伸出冻得僵硬的双手,凑近火焰,感受着那股能融化一切的暖意。那一刻,
我感觉自己仿佛重新拥有了力量。我将一块轮胎的橡胶,扔进了火堆。刺鼻的黑烟冒起,
但火焰,也烧得更旺了。有了火,就有了对抗黑夜和野兽的勇气。第二步,寻找水源。
我车里的矿泉水,只剩下不到十瓶。在这片极度干燥的戈壁上,这点水,撑不了几天。
我必须找到新的水源。我回忆着大学时看过的那些地理纪录片。在戈壁地区,
水源通常存在于干涸的河床下,或者,在某些植物的根部。我爬上车顶,举目四望。在东方,
大约两三公里外,我看到了一条蜿蜒的、明显低于地平线的沟壑。那很可能,
是一条季节性河流干涸后留下的河床。那里,有希望。我没有立刻出发。
我先是拿出两包饼干和一根能量棒,强迫自己吃下去。补充体力,是现在最重要的事情。
然后,我开始整理我的“远征”装备。一个背包,装上三瓶水,剩余的食物,急救包,
工兵铲,还有那个救了我命的打火石。我又从车里拆下了一根撬棍,作为防身的武器。
我看着那辆彻底报废的越-野车,心里有些不舍。它是我逃离牢笼的梦想,
却也成了我新的囚笼。“伙计,谢了。”我拍了拍车身,“也对不住了。”我用撬棍,
砸碎了车窗,将里面的座椅皮革,都划了下来。这些,都是很好的防风材料和燃料。
做完这一切,我背上行囊,握紧撬棍,最后看了一眼这片狼藉的宿营地,
和那堆冒着黑烟的火焰,然后,毅然决然地,朝着东方那条干涸的河床,走了过去。每一步,
都像是踩在过去的废墟上。每一步,都通向一个未知的、但充满了生机的未来。我知道,
从我离开这辆车开始,那个只会依赖别人、活在别人期待里的江远,就已经死了。
现在活着的,是一个只想靠自己,在这片荒野上,挣扎求生的,野兽。
4顶着正午毒辣的太阳,我在满是砾石的戈壁上,艰难地行进着。
那条看起来只有两三公里远的干河床,我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抵达。汗水,
像小溪一样,从我的额头流下,又迅速被干燥的空气蒸发,留下一层白色的盐渍。我的嘴唇,
已经干裂得开始渗血。我迫不及不及地滑下河床。这里比周围的地面要低上好几米,
也确实能看到一些稀疏的、生命力极其顽强的植物,比如骆驼刺和一些我叫不上名字的灌木。
有植物,就说明地下,有水!我欣喜若狂,开始疯狂地寻找。我学着电视里的样子,
寻找地势最低洼、泥土最潮湿的地方。终于,在一处背阴的、巨大的岩石下,
我发现了一片颜色明显比周围要深的沙土。我用手摸了摸,是湿的!
我激动得几乎要大叫出来,立刻扔下背包,用工兵铲,奋力地向下挖去!沙土很松软,
但也夹杂着许多石块。我的手很快就磨出了水泡,但求生的渴望,让我忘记了疼痛。
挖了大概半米深,铲子下的触感,变了。不再是沙土,而是一种黏稠的、湿润的泥浆!水!
下面就是水!我扔掉工-兵铲,直接用手,将那些泥浆刨开。很快,一个浑浊的小水坑,
出现在我面前。浑浊的泥水,正一点点地,从沙土的缝隙中,缓慢地渗透出来,汇集在坑底。
我看着那汪救命的泥水,激动得无以复加。我没有立刻去喝。我知道,这种地表下的水,
可能含有大量的细菌和寄生虫。直接饮用,很可能会让我生病。在这荒郊野外,一场腹泻,
就足以致命。我强忍着焦渴,用矿泉水瓶,小心翼翼地将那些浑浊的泥水,一瓶瓶地装起来。
然后,我爬上河床,回到我的临时营地。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那些泥水,
用我T恤的下摆,进行初步的过滤,去除里面的大颗粒杂质。然后,我将过滤后的水,
倒进我那已经烧得漆黑的行军锅里,放在火上,让它彻底地、剧烈地,沸腾起来。
“咕噜咕噜……”看着锅里翻滚的气泡,闻着那股略带土腥味的水蒸气,
我感觉自己像是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创世纪般的工程。等水彻底烧开,又冷却下来后,
我才用颤抖的手,端起锅,喝下了我来到这片荒野后,第一口,
依靠自己找到的、干净的、救命的水。水,带着一股淡淡的咸味和土腥味,并不好喝。
但对我来说,这却是琼浆玉液。它不仅滋润了我干渴的喉咙,
更滋润了我那颗早已被绝望和愤怒占据的心。我做到了。我,江远,
一个从小到大都被认为是“老实人”、“好脾气”,连换个灯泡都要被妻子嘲笑手笨的男人,
竟然,在这片绝境中,靠自己,找到了水,并把它变成了可以饮用的生命之源。
一股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成就感和自信,从我心底升腾而起。原来,我不是废物。原来,
离开了那个家,离开了那个只会对我颐指气使的女人,我,也能活下去。甚至,能活得更好。
我靠在岩石上,看着远处被夕阳染红的天空,第一次,感觉到了发自内心的平静和……自由。
这片荒野,虽然危险,但它也是公平的。它不会因为你的花言巧语而给予你什么,
也不会因为你的懦弱而怜悯你。它只遵循最古老的法则——适者生存。而我,
决定要成为那个,适应它的人。5在无人区的日子,是单调而残酷的。白天,
我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寻找食物和加固我的庇护所。食物的来源,极其有限。
除了背包里剩下的几根能量棒,我只能依靠我的工兵铲,去挖掘一些植物的根茎。有些根茎,
味道苦涩,难以下咽,但为了活下去,我只能强迫自己吞下去。有一次,
我甚至抓到了一只肥硕的沙鼠。我学着贝爷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方式,将它处理干净,
放在火上烤熟。那是我第一次,在这片荒野上,吃到肉。虽然只有一点点盐作为调料,
但那焦香的、充满了蛋白质的口感,依旧让我热泪盈眶。而到了夜晚,
当寒冷和黑暗再次降临,我蜷缩在火堆旁,最难熬的,不是对野兽的恐惧,而是……回忆。
这些回忆,像一场永不落幕的酷刑,在我脑海里,反复上演。
我想起了我和林菲刚结婚的时候。那时候,她也是个温柔体贴的姑娘。她会为我加班晚归,
留一盏灯,热一碗汤。我们会依偎在沙发上,憧憬着未来的生活。是什么时候,
一切都变了呢?或许,是从我第一次升职加薪,让她辞去了工作,当起了全职太太开始?
或许,是从她迷上了麻将,开始夜不归宿开始?又或许,是从我将工资卡全部上交,
任由她挥霍,而自己连买一件好点的衬衫都要犹豫再三开始?我想起,
有一次我父母从老家来看我,林菲全程冷着脸,嫌弃他们带来了泥土,弄脏了她新买的地毯。
我父母临走时,想给她塞一个红包,她当着我的面,直接拒绝了,说:“妈,
我们不缺这点钱,你们自己留着养老吧。”话说得客气,但那眼神里的轻蔑,像刀子一样,
扎得我父母和我,都抬不起头。我想起,我为了一个重要的项目,连续加班一个月,
累得胃出血住了院。我打电话给她,她正在美容院做护理,只是不耐烦地说:“知道了,
让护工好好照顾你,我这边走不开。”从头到尾,她没有来医院看过我一眼。出院那天,
是我自己,一个人办的手续,一个人打车回的家。我想起,我们结婚十周年的纪念日。
我提前一个月,订了城里最难订的法式餐厅,买好了她最喜欢的香水。而她,
却因为一个“三缺一”的电话,将我一个人,晾在了那家昂贵的餐厅里,整整三个小时。
最后,她发来一条微信:“不回来了,今晚通宵,你自己吃吧。”一桩桩,一件件。
这些曾经被我用“她只是玩心重”、“她只是没心没肺”、“夫妻之间,
总要有人多包容一些”等等借口,强行压在心底,假装看不见的往事,此刻,
在这片寂静的、只有火焰燃烧声的荒野上,被无限地放大,变得无比清晰,也无比……可笑。
我一直以为,我在维系一个家。我用我的所有,去构筑一个温暖的、可以遮风挡雨的港湾。
现在我才明白,那不是家,那只是她一个人的游乐场。而我,不是男主人,
我只是那个负责买单、打扫、和在她玩累了之后提供服务的……工具人。我所谓的“包容”,
所谓的“退让”,不过是我自欺欺人的懦弱。我不敢面对婚姻失败的现实,
不敢打破这看似稳定的生活,我害怕冲突,害怕改变。所以,我选择了忍受,
选择了自我麻痹。直到,那通无情的电话,像一记响亮的耳光,彻底将我打醒。火焰,
在眼前跳动。我将最后一根木柴,扔进了火堆。火光,映着我的脸,也照亮了我眼底,
那片早已干涸的、只剩下冰冷决然的,死寂。林菲,我们的婚姻,就在今夜,
就在这片荒野上,被这场回忆的酷刑,彻底凌迟处死了。等我回去,我不会再有愤怒,
不会再有质问。因为一个陌生人,不值得我再有任何情绪。6在无人区的第五天,
我遇到了真正的危险。那天,我为了寻找更多的食物,比平时走得更远了一些。
在一片稀疏的胡杨林里,我幸运地发现了一具动物的残骸,看样子,
像是一头死掉不久的野驴。虽然大部分的肉都已经被其他掠食者啃食干净,但骨头上,
还残留着一些肉筋和内脏。这对当时的我来说,无异于一顿饕餮盛-宴。我贪婪地用工兵铲,
将那些还能食用的部分,都刮了下来,装进背包。然而,我没有注意到,
在我身后不远处的沙丘上,一双幽绿色的眼睛,已经盯了我很久。
当我背着沉甸甸的“战利品”,心满意足地往回走时,一种被窥视的、毛骨悚t然的感觉,
从我背后升起。我猛地回头!一只体型硕大的、毛色灰白的野狼,正站在不远处的沙丘上,
冷冷地看着我。它没有嚎叫,也没有立刻发动攻击,只是用一种极具压迫感的眼神,
死死地锁定着我,和……我背包里散发着血腥味的肉。我的血液,瞬间凝固了。
虽然只有一只,但它是狼!是这片土地上,最顶级的掠食者之一!我的第一反应,是跑!
但我立刻就否定了这个愚蠢的想法。在空旷的戈壁上,和一只狼比速度,无疑是自杀。
我能做的,只有……对峙。我缓缓地,将背包从肩上卸下,放在身前。然后,
我握紧了手中的撬棍,另一只手,则悄悄地伸向了腰间,那里,别着我的打火石和一把小刀。
我强迫自己,与那只狼对视。我从书上看过,面对猛兽,绝对不能示弱,不能转身逃跑。
你必须让它觉得,你是一个不好惹的、甚至比它更凶悍的存在。我们的对峙,
持续了足足有十几分钟。时间,仿佛静止了。只有风,吹过我们之间,卷起一阵沙尘。
那只狼,开始不耐烦了。它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身体微微下伏,露出了森白的牙齿,
这是它即将发动攻击的前兆!我的心脏,狂跳得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就在它即将扑出的瞬间!我做出了一个我自己都感到惊讶的、近乎疯狂的举动!我没有后退,
反而向前踏出一步,同时,用尽我全身的力气,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不似人声的怒吼!
“滚——!!!”这声怒吼,混杂着我连日来所有的压抑、愤怒、不甘和对生的渴望!
与此同时,我用最快的速度,掏出打火石,对着我面前的一丛干枯的骆驼刺,
狠狠地划了下去!“刺啦!”火花迸溅,干草瞬间被点燃!火光,和我的怒吼,
似乎同时震慑住了那只野狼!它前进的势头,猛地一顿,眼中露出了疑惑和……一丝忌惮。
我没有给它思考的机会!我抓起燃烧的草丛,像一个疯子一样,挥舞着,主动朝着它,
冲了过去!“来啊!畜生!来啊!”我嘶吼着,状若癫狂。那一刻,我不再是江远,
我就是一头被逼入绝境的、为了守护自己食物和生命的……野兽!那只狼,
彻底被我这不要命的气势给镇住了。它大概从未见过,如此“凶猛”的两脚兽。
它对着我咆哮了几声,最终,还是夹起了尾巴,不甘地,一步步地,退后,
最终消失在了沙丘的另一边。当它的身影彻底消失,我才像被抽空了所有力气一样,
瘫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我赢了。我竟然,吓跑了一只狼。
我看着自己因为挥舞火把而被烫伤的手,又看了看远处的天空,突然,放声大笑起来。笑声,
在这片空旷的荒野上,传出很远很远。那是,一个男人,在与过去的自己,彻底诀别后,
获得新生的,第一声啼哭。7在与狼对峙之后,我的心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不再畏惧这片荒野,反而开始学会去理解它,适应它。我的生存技能,在一次次的实践中,
飞速地提升。我学会了如何设置简单的陷阱,
小型的啮齿类动物;我学会了如何从仙人掌中获取救命的水分;我甚至学会了如何根据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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