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这一世我不再放手

陈曦,这一世我不再放手

作者: 千语残泪

其它小说连载

青春虐恋《陈这一世我不再放手》是作者“千语残泪”诚意出品的一部燃情之林楚陈曦两位主角之间虐恋情深的爱情故事值得细细品主要讲述的是:专为书荒朋友们带来的《陈这一世我不再放手》主要是描写陈曦,林楚之间一系列的故作者千语残泪细致的描写让读者沉浸在小说人物的喜怒哀乐陈这一世我不再放手

2025-10-12 03:42:28

1 旧巷情深傍晚六点半,林楚的车刚拐进老巷口,就被卖烤红薯的小摊堵了半截路。

甜腻的焦香混着冷风飘过来,他降下车窗看了眼,摊主还是去年那个戴绒线帽的大爷,

只是炉子上的红薯换了更大的瓷盆——就像这条住了二十多年的老巷,总有些东西在悄悄变,

又有些东西固执地停在原地。他熄了火,拎着没开封的加班外卖往巷尾走。

青石板路被傍晚的雨打湿,踩上去发着闷响,墙根的青苔又厚了些,

连带着院门口那棵老槐树的枝桠,都比上个月垂得更低了。林楚抬头看了眼二楼的窗户,

窗帘拉得严严实实,那是陈曦以前住的房间,自从三年前她爸妈搬走,就再没亮过灯。

他的脚步顿了顿,下意识往院门口的绿色邮箱走。铁皮邮箱早褪成了斑驳的灰,

锁扣上锈迹斑斑,

还是小时候他和陈曦一起偷偷砸开的——那时候陈曦总说“邮箱是藏秘密的地方”,

他俩总把捡到的玻璃弹珠、写废的作业纸塞进去,等着第二天“开奖”。后来长大些,

陈曦会把给林楚的笔记、攒的糖糕票塞进去,每次都在信封上画个小太阳,说“看到太阳,

就知道是我给你的”。林楚的指尖刚碰到邮箱口,就摸到个硬邦邦的东西。

不是平时的水电费单,也不是社区发的传单,那东西裹在厚信封里,边角硌得指腹发疼。

他勾着指尖把信封勾出来,米白色的纸壳子上,“陈曦”两个字烫着浅金的边,

字体清瘦挺拔,一笔一划都透着熟稔——是陈曦的字。指尖比大脑先做出反应,

林楚的指腹在“曦”字的右半部分反复摩挲。他太熟悉这笔迹了,

熟悉到能闭着眼想起每个笔画的弧度。十岁那年陈曦帮他写检讨,

“林楚”的“楚”字总把下面的“疋”写成“牙”,被老师罚重写时,她蹲在教室后门哭,

眼泪滴在纸上,把歪歪扭扭的字晕成了小墨团;十五岁中考前,她给林楚抄数学错题本,

字突然变秀气了,只是在复杂的函数公式旁边,

还会偷偷画个小笑脸;二十岁他去外地读大学,陈曦寄来的家乡酱菜,

信封上的字已经挺拔起来,只是每次都会在地址末尾加个括号,写着“记得热了再吃”。

二十年,从童年攥着铅笔的涂鸦,到如今能写在烫金信封上的宋体,陈曦的字变了太多,

可林楚还是一眼就能认出来——就像他总能在人群里一眼找到她,

总能在一堆零食里挑出她爱吃的橘子软糖,总能在她没说出口的时候,

知道她下一句想说什么。可这些“总能”,好像在某一天突然断了线,

断到他现在拿着她的信封,竟有些不敢拆开。风卷着槐树叶落在肩膀上,凉丝丝的,

林楚深吸了口气,指尖捏着信封边缘,慢慢扯开。里面掉出张硬卡片,

红底的婚纱照先撞进眼里——陈曦穿着白色的婚纱,头纱垂在肩头,手里捧着捧花,

站在她身边的男人穿着黑色西装,侧脸很陌生,却在低头看她的时候,眼里带着笑。

卡片的上方印着两行字,新郎:周明宇,新娘:陈曦。结婚请柬。林楚的手指猛地攥紧,

卡片边缘硌得掌心发疼。他靠在斑驳的院墙上,墙皮蹭得后背发痒,

恍惚间竟想起十岁那年的夏天。也是这样的傍晚,槐花开得满院香,陈曦扎着两个羊角辫,

穿着粉色的连衣裙,手里攥着半块融化的冰棍,跑到他面前,仰着小脸说:“林楚,

我今天看到隔壁姐姐的婚纱照了,好漂亮!以后我要穿比婚纱还好看的裙子,嫁给你!

”那时候他正蹲在地上弹弹珠,闻言抬头看了她一眼,笑着把弹珠塞给她:“傻不傻,

婚纱就是最好看的裙子了。”陈曦却不依,拉着他的手腕往槐树下跑,

指着树桠上的鸟窝说:“我就要穿更好看的!我们拉钩,以后你只能娶我!

”她的小拇指勾着他的,指尖软软的,带着冰棍的凉意,两人蹲在槐树下,

对着鸟窝郑重其事地“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后来呢?后来他们一起考上了高中,

陈曦还是总跟在他身后,只是不再提“嫁给你”的话。她会在他熬夜刷题时,

偷偷把温牛奶放在桌角;会在他打篮球崴了脚时,背着他去医务室,

累得满头大汗也不松手;会在他跟初恋闹别扭时,陪他在操场走一圈又一圈,说“她不懂你,

我懂”。那时候林楚总觉得,陈曦会一直这样陪着他,像老巷的槐树,像院门口的邮箱,

永远都在。直到三年前,他创业失败,蹲在出租屋的地板上删简历,陈曦抱着纸箱来。

里面是她攒了三个月工资买的新键盘,是速冻饺子,是她写的便签,上面写着“林楚,

我相信你”。他那时候满脑子都是怎么还债,怎么东山再起,没看见她眼底的红,

没听见她欲言又止的叹息,更没接住她递过来的另一个信封——后来他才知道,

那里面装着她的表白信。再后来,他终于签下第一个大单,兴冲冲地约陈曦吃饭,

说“以后带你过好日子”。陈曦却笑着递给他一张机票,说“我要去深圳读研了”。

他愣了愣,只觉得心里空了一块,却还是笑着说“好啊,等我稳定了就去找你”。

他没看见陈曦转身时落下的眼泪,没听懂她那句“林楚,我等不动了”,更没意识到,

那是她最后一次给他机会。风又吹过来,槐树叶落在请柬上,盖住了陈曦的笑脸。

林楚低头看着卡片,指腹一遍遍擦过“陈曦”的名字,

好像这样就能把这两个字从新郎的身边擦掉。他想起上个月同学聚会,有人提起陈曦,

说她在深圳找了份不错的工作,身边有个很疼她的人。那时候他还笑着说“挺好的”,

心里却没什么波澜,好像那个陪了他二十年的女孩,只是个普通的老同学。可现在,

手里的请柬烫得他手心发烫,

那些被他忽略的细节突然涌上来:陈曦每次打电话时小心翼翼的语气,

她寄来的包裹里总带着他爱吃的东西,她在他生日时发来的祝福,

永远都是“祝你一切都好”。原来她的爱从来都不是“突然消失”,而是被他一点点推开,

推到了别人的身边。林楚靠在墙上,慢慢滑坐在地上。青石板的凉意透过裤子渗进来,

冻得他膝盖发疼,可他却觉得心里更疼。请柬被他放在腿上,婚纱照上的陈曦笑得很淡,

不像小时候那样,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小虎牙,眼睛弯成月牙。他突然想起,

好像从什么时候开始,陈曦就不怎么笑了,尤其是在他面前,总是带着淡淡的疏离。“林楚,

以后我要穿比婚纱还好看的裙子嫁给你。”十岁那年的声音好像还在耳边,

风卷着槐花香飘过来,带着童年的甜,也带着现在的涩。林楚抬手抹了把脸,指腹沾了湿意,

他才发现自己哭了。老巷里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落在他身上,落在地上的请柬上,

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却再也不会有交集。他慢慢站起身,把请柬折好,

放进外套内侧的口袋里。口袋里还装着上个月陈曦寄来的明信片,背面是深圳的海,

她写着“这里的海很蓝,你有空也来看看”。那时候他忙着加班,没回复,

现在却再也没机会回复了。林楚转身往巷口走,脚步很慢,每一步都踩在回忆里。

老院的门还开着,里面的槐树枝桠伸出来,好像还在等那个扎羊角辫的女孩,

等那个蹲在树下弹弹珠的男孩。只是风里的槐花香,再也闻不出童年的味道了。

2 槐花下的誓言老院的夏天总裹着槐花香,蝉鸣从晨光里钻出来,

绕着院中央的石磨转两圈,再飘进林楚的耳朵里。七岁那年的暑假,他蹲在槐树下,

看着隔壁虎子举着半颗鸟蛋炫耀,不服气地拍了拍胸脯:“不就是掏鸟窝吗?我能掏三个!

”槐树枝桠伸得老高,最粗的那根斜斜搭在房檐上,鸟窝就藏在枝桠分叉的地方。

林楚脱了凉鞋,光着脚往树干上爬,树皮糙得磨脚心,他咬着牙往上挪,

余光里瞥见石磨旁的陈曦——她扎着两个羊角辫,碎花裙子的裙摆沾了点泥,

正举着根跳皮筋,眼神跟着他的动作往上飘,像挂在他衣角的小风筝。“林楚,你慢点!

”陈曦的声音细嫩嫩的,被蝉鸣盖得有点模糊。林楚没回头,心里只想着要比虎子厉害,

手抓着更高的枝桠往上够,脚底下突然一滑,整个人顺着树干往下溜。他下意识闭紧眼,

后背先撞在树杈上,接着重重摔在地上,膝盖磕在青石板上,疼得他眼泪瞬间就涌了上来。

虎子在旁边笑出了声,林楚刚想骂回去,就看见陈曦跑了过来。她蹲在他身边,

小手小心翼翼地碰了碰他的膝盖,看到渗出来的血珠,眼圈一下就红了:“疼不疼啊?

我去喊你爸妈!”没等林楚说话,她就扎着羊角辫往屋里冲,裙摆扫过地上的草屑,

哭声混着喊“叔叔阿姨”的声音,在老院里飘得老远。林楚的爸妈赶来时,

陈曦正蹲在他身边,把攥在手里的糖往他兜里塞。那是她攒了三天的水果糖,糖纸是透明的,

裹着粉的、黄的糖块,还带着她手心的温度。“我妈说吃糖就不疼了,

”她把最后一颗糖塞进林楚嘴里,甜丝丝的味道在舌尖散开,她又补充道,“以后我看着你,

别再爬树了。”从那天起,林楚身后就多了条“小尾巴”。他去掏鸟窝,

陈曦就躲在老院的木门后望风,小手攥着门框,眼睛盯着巷口的方向,

一看见穿蓝布衫的居委会奶奶走过来,就踮着脚小声喊:“林楚,快下来!奶奶来了!

”林楚慌忙从树上滑下来,拉着她躲进柴房,两个人蹲在柴火堆里,听着外面的脚步声走远,

才捂着嘴笑出声。有一次他掏到颗刚孵出的小鸟,绒毛软软的,陈曦凑过来想看,

又怕碰坏了,只敢用指尖轻轻碰了碰,眼里亮得像装了星星:“它好小啊,

我们把它放回去吧,鸟妈妈会找它的。”林楚看着她认真的样子,

竟真的把小鸟送回了鸟窝——那是他第一次没把“战利品”拿出去炫耀。林楚淘,总爱闯祸。

八岁那年秋天,他偷偷拿了奶奶放在窗台上的瓷碗,想学着大人的样子在石磨上磨豆浆,

结果手一滑,碗“哐当”一声摔在地上,碎成了好几片。奶奶气得追着他打,

把他关在房间里罚站,说“不认错就不准吃饭”。林楚蹲在墙角,肚子饿得咕咕叫,

心里又委屈又不服气,鼻子一酸,眼泪又要掉下来。窗户缝里突然递进来一块桃酥,

是陈曦的小手,指尖还沾了点饼干屑。“我藏在兜里的,你快吃,”她的声音压得很低,

“我跟奶奶说,是我不小心碰掉的,奶奶不生气了。”林楚接过桃酥,酥皮掉在衣襟上,

他大口嚼着,甜香里带着点咸——那是陈曦的眼泪,滴在桃酥上,他后来才知道,

陈曦为了替他认错,被奶奶说了好半天,还把自己攒的零花钱拿出来,说要赔给奶奶。

九岁那年冬天,老院的水缸结了冰,林楚和小伙伴们在冰上打滑,陈曦就站在旁边,

手里捧着个暖手宝,时不时喊一句“小心点”。有次林楚摔在冰上,后脑勺磕得有点晕,

陈曦跑过来,把暖手宝贴在他后脑勺上,又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绕在他脖子上。

围巾是粉色的,绣着小梅花,是陈曦妈妈给她织的,林楚觉得有点娘,想摘下来,

陈曦却按住他的手:“别动,冻着会感冒的,我不冷。”她的耳朵冻得通红,

却还是笑着看他,羊角辫上沾了点雪,像落了两朵小棉花。十岁那年,

林楚在课本上看到警察的图片,拍着胸脯跟陈曦说:“我长大要当警察,抓坏人!

”陈曦正坐在石磨上写作业,闻言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那我当医生,

你受伤了我给你治。”林楚觉得这个主意好,拉着她的小拇指,在槐树下拉钩:“拉钩上吊,

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是小狗!”陈曦的小拇指软软的,勾着他的,风吹过槐树叶,

沙沙的声音像在为他们的约定作证。十一岁的春天,老院的槐花开得最盛,落了一地的白花,

像铺了层雪。林楚和陈曦在树下捡槐花,想让妈妈做槐花糕。陈曦捡得认真,

把完整的花瓣放进小竹篮里,林楚却总爱把槐花撒在她的羊角辫上,

看着她气鼓鼓地拍掉花瓣,再笑着把自己捡的槐花递给她。有次他爬树摘槐花,

不小心把树枝折断了,砸在陈曦的胳膊上,她疼得皱起眉,却还是说“我没事”,

反过来担心他有没有摔下来。林楚看着她胳膊上的红印,心里第一次觉得,

有这条“小尾巴”跟着,好像也不错。十二岁那年夏天,林楚要去镇上读初中,要住校。

搬家那天,陈曦抱着个布偶来送他,布偶是她自己缝的,歪歪扭扭的,

上面绣着“林楚”两个字,针脚还不太整齐。“这个给你,”她把布偶塞进林楚手里,

眼圈红红的,“你在学校要好好吃饭,别再爬树了,没人帮你望风了。”林楚捏着布偶,

软乎乎的,心里突然有点空落落的。他想说“我会回来找你玩”,却又不好意思,

只点了点头,把布偶放进了书包最里面。车开的时候,林楚从车窗里往外看,

陈曦还站在老院门口,扎着羊角辫,手里攥着那个装过槐花的小竹篮,看着车越走越远,

像一条舍不得松开的小尾巴。风卷着槐花香飘进车窗,林楚摸了摸书包里的布偶,

突然想起她每次递糖、递桃酥、递暖手宝的样子,

想起她蹲在柴火堆里陪他躲着、想起她替他认错、想起她说“我当医生,

你受伤了我给你治”——原来这条“小尾巴”,早就把她的喜欢,藏在了每一件小事里,

藏在了老院的槐花香里,藏在了他童年的每一个瞬间里。3 错过的告白十六岁的夏天,

教室后墙的倒计时牌从“98”撕到“90”,空气里飘着粉笔灰和汗水的味道。

林楚趴在课桌前刷题,台灯的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盖住了桌角那杯温牛奶——是陈曦刚送来的,杯壁还沾着她手心的温度。“刚热的,

凉了喝了会胃疼。”陈曦把牛奶往他手边推了推,又递过来个蓝色笔记本,

“你上次说数学函数总错,我把易错公式抄下来了,标红的是你常漏的符号。

”林楚头也没抬,“嗯”了一声,伸手去拿牛奶,指尖蹭过她的手,

没在意她瞬间红透的耳尖。他喝着牛奶,翻了两页笔记本,只看见密密麻麻的公式,

没注意到每页页脚都画着个小小的太阳,也没发现最后一页夹着张便签,上面写着“林楚,

我们要考去同一个城市呀”,字迹被反复描过,又被轻轻涂淡。那时候林楚满脑子都是高考,

陈曦每天准点来送牛奶,有时带块烤红薯,有时是切好的苹果,

他都觉得是“朋友间的帮忙”。有次他熬夜到凌晨,趴在桌上睡着了,

醒来时身上盖着件校服外套,是陈曦的——她怕他着凉,悄悄留下的,

自己却穿着单薄的衬衫跑回了家,第二天就发了烧。林楚去看她,

只说了句“怎么这么不小心”,没看见她床头柜上,放着没写完的、给她的加油信。

十八岁的夏天,录取通知书寄到的时候,林楚拿着去外地的机票,

兴奋地跟陈曦说“我要去大城市闯闯了”。陈曦笑着点头,

手里攥着张本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没告诉他,其实她本来也能报他那所城市的学校,

只是怕打扰他,改了志愿。林楚去大学的第一个月,就收到了陈曦寄来的快递。

打开是罐玻璃瓶装的辣白菜,油亮亮的,还带着蒜香——是他从小爱吃的味道。

附言里写着“食堂菜没味道,这个配饭刚好”。他抱着罐子吃了半瓶,

没问这罐辣白菜是陈曦周末早起,去菜市场挑新鲜白菜,

跟着妈妈学了三遍才做好的;没问快递费比辣白菜还贵,她为了攒钱,

连续两周没吃早餐;更没注意快递单上的寄件时间,是凌晨两点——她怕寄晚了,

辣白菜会坏。后来每个周末,林楚都会收到陈曦的快递:秋天是晒干的桂花,

说“你宿舍有味道,放着香”;冬天是织好的围巾,藏青的,说“那边冷,

别冻着”;春天是家乡的新茶,说“熬夜写作业,喝点提神”。他把这些东西堆在柜子里,

偶尔跟室友炫耀“我发小特贴心”,却从没主动给陈曦寄过东西。

有次陈曦在电话里说“我今天看到你们学校的樱花了,真好看”,他才知道,

她周末坐两个小时的火车去他学校,只是想远远看他一眼,没敢打扰。二十二岁那年,

林楚毕业工作,第一份工作就碰了壁。客户拿着方案挑三拣四,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他蹲在公司楼下的花坛边,给陈曦打电话,声音里带着哭腔:“我怎么这么没用,

连个方案都做不好。”电话挂了不到三个小时,陈曦就出现在他面前。她穿着件米色外套,

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手里攥着两个热乎的肉包,递给他:“我刚好来这出差,

听说你没吃饭,给你带的。”林楚接过包子,咬了一大口,温热的肉馅在嘴里散开,

心里的委屈少了点。他没问她怎么知道他在这,没问她是不是没出差,

是专门来的;没注意她眼底的红血丝——她买不到坐票,站了四个小时高铁,

包子是在高铁站买的,怕凉了,一直揣在怀里;更没看见她鞋子上的泥,是跑着过来时,

踩进了水坑。那天晚上,陈曦帮林楚改方案到凌晨。她对着电脑,一点点改客户提的要求,

时不时问他“这样行不行”,林楚靠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时看见她趴在桌上,

手里还握着鼠标,电脑屏幕上,是改好的方案,旁边备注着“客户上次说喜欢简洁风格,

这里改了排版”。他把外套披在她身上,心里想着“有陈曦在真好”,没意识到,

这份“好”,从来都不是理所当然。二十四岁那年,林楚谈了第一个女朋友。

他兴奋地跟陈曦分享,说“她跟你不一样,特别温柔,还会做饭”。

电话那头的陈曦沉默了很久,才说“挺好的,祝你幸福”。挂了电话,

她从抽屉里拿出张折得整齐的信纸,上面是她写了半个月的情书:“林楚,

从七岁你爬树摔下来那天起,我就喜欢你了。我等你,等你看见我……”她盯着这行字,

眼泪滴在纸上,把字迹晕开,然后一点一点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桶。那天晚上,

林楚和女朋友去看电影,路过垃圾桶时,没注意到那堆碎纸上,有他的名字。

二十五岁的生日,陈曦一个人在出租屋里,

买了个小小的草莓蛋糕——是林楚以前说过好吃的口味。蜡烛点上的时候,

她对着蛋糕小声说:“林楚,我还能等你多久啊?”她拿出手机,想给林楚打个电话,

犹豫了很久,还是拨了过去。电话响了三声就被接起,林楚的声音很吵,

背景里有音乐声:“曦曦,我忙着陪客户呢,生日祝福我收到了,先挂了啊。”电话挂了,

蛋糕上的蜡烛慢慢烧到了底,蜡油滴在奶油上,像眼泪。陈曦拿起叉子,吃了一口蛋糕,

甜得发苦。她想起小时候,林楚会把生日蛋糕上的草莓都留给她;想起高中时,

他会给她写生日贺卡,画个歪歪扭扭的笑脸;想起大学时,他会在电话里唱跑调的生日歌。

可现在,他连听她多说一句话的时间都没有了。二十六岁的春天,林楚终于签了个大单,

他兴冲冲地给陈曦打电话,说“以后我能给你更好的生活了”。电话那头的陈曦,

沉默了很久,才说“林楚,我可能……等不到那时候了”。他没听懂这句话里的失落,

还笑着说“别着急,以后有的是机会”。挂了电话,陈曦看着窗外的樱花,

想起这十年:从十七岁的牛奶,到十八岁的辣白菜,到二十二岁的肉包,

再到二十五岁的蛋糕,她把所有的喜欢,都藏在这些细节里,等着林楚看见。可他始终觉得,

这些都是“朋友间的帮忙”,是“理所当然”。她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才能等到他回头看她一眼。而那时候的林楚,还在规划着他的未来,没意识到,他的未来里,

早就不能没有陈曦了;更没意识到,那些被他忽略的细节,那些他觉得“理所当然”的好,

是陈曦用十年的青春,一点点攒起来的喜欢。直到后来,他收到她的结婚请柬,才在回忆里,

一点点看清那些藏在细节里的、沉甸甸的爱。4 最后的告别初秋的风裹着桂花的甜,

吹进巷尾那家“老杨面馆”时,林楚正把手机拍在桌上,屏幕亮着新公司的录用通知,

字里行间的“年薪翻倍”“部门主管”像镀了光。“杨叔,两碗牛肉面,多加辣!

”他嗓门比平时高了些,眼角眉梢都带着藏不住的得意,转头看向对面的陈曦,“你看,

我没骗你吧?这次跳槽成了,以后咱们不用再挤出租屋,我带你去吃上次你说的那家日料,

还能攒钱买个小房子……”陈曦没接话,指尖捏着筷子,反复搅着碗里还没上桌的空瓷碗,

碗沿被蹭出细微的声响。她今天穿了件米白色针织衫,是去年林楚生日时,

她熬夜织了半个月的那件——林楚当时说“好看”,却没注意领口处她拆了又织的线头。

此刻她的头发垂在肩头,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点泛红的耳尖,

和平时笑着听他说话的模样,判若两人。杨叔端着面过来时,蒸汽裹着牛肉的香气扑在脸上,

林楚立刻拿起筷子,夹起一大口面塞进嘴里,烫得直呼气,

还不忘含糊地说:“还是杨叔你做的面地道,比我公司楼下的好吃一百倍!

”杨叔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你小子,从小就爱吃我这口。还记得你十岁那年,

为了抢陈曦碗里的牛肉,把她惹哭了,还是陈曦反过来哄你呢。”林楚哈哈笑起来,

转头看陈曦:“有这事儿?我怎么不记得了。”陈曦终于抬了抬头,嘴角扯出个浅淡的笑,

眼神却没什么温度,像蒙了层雾:“你忘性大,好多事都不记得了。

”林楚没听出她话里的涩,还在兴致勃勃地说新公司的规划:“我跟你说,新公司在市中心,

离你上班的地方也近,以后我可以开车送你……对了,你上次说想换个大点的书架,

等我发了第一个月工资,咱们就去买……”他絮絮叨叨地说着未来的蓝图,

每一句都带着“我们”,却没看见陈曦手里的筷子停了下来,指尖微微发颤,

也没看见她盯着碗里的牛肉,眼眶慢慢红了——那是她从小就爱吃的部位,每次来面馆,

杨叔都会特意多给她放几块,林楚却总抢着吃,她从来没说过什么。“林楚,

”陈曦突然开口,声音很轻,被面馆里的嘈杂盖得有点模糊,林楚愣了一下,

才停下话头看她,“我要去深圳了。”“嗯?”林楚夹面的手顿在半空,“去深圳干嘛?

旅游吗?”“不是,”陈曦低下头,搅了搅碗里的面,面条已经坨了,她却没动一口,

“我爸妈在那边帮我找了工作,是我学的专业,挺合适的。”林楚这才意识到她是认真的,

心里莫名空了一下,却还是笑着说:“挺好啊,深圳发展好,你去那边肯定有前途。

等我在这边稳定下来,就去找你玩,到时候咱们去看海,你不是一直想去吗?”他说得轻松,

像在说一次普通的短途旅行,没看见陈曦的肩膀轻轻抖了一下,

没看见她眼底的红已经漫到了眼角,更没听见她喉间那声没忍住的、极轻的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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