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里小区的 1101 号房又失火了,房主当场死亡。
幸运的是,他为自己购买了两份保险。
而你是一个保险调查员,负责调查这起案件。
你需要证明这场意外,并非意外。
第一章
1、
你是一个保险理赔调查员,负责调查一起意外失火事故。
这场事故发生在 20 天前,一个入住已经 12 年的老小区里,起火原因是电器短路。
结果也十分不幸,40 岁的男主人和 9 岁的儿子困在火场。
爸爸护子心切,被活生生烧死。
男孩重度烧伤,如今也命悬一线。
你唏嘘了片刻,又仔细看了看保单细节,在心中为他们感到庆幸。
一份意外险,一份财产险,投保时间都在两年前,投保人都是刘致军,那位不幸丧命的男主人。
也幸亏他的安全意识,这两份保单的赔偿金,应该足够可怜的男孩后续治疗了。
你这样想着,决定按照公司的意思,去走个调查流程。
骗保的可能性不高,毕竟事关人命,警察要例行调查,消防队也要出具报告。
两方都认定的意外失火,你觉得认为这已经能盖棺定论了。
只是公司觉得肉痛,两年内短期出保,保险金额又高,巴望着你能扣出点细节,少赔一点出去。
这是他们的惯常做法了,只是苦了你这个打工人,天天上班如上坟。
你腹诽着不做人的领导,挂上职业的笑容,敲响了房门。
首先要见的第一个人,就是刘致军的妻子张茵,一个一夜之间失去丈夫,儿子又情况糟糕的可怜女人。
你不着痕迹地打量着面前的女性,心中快速过了一遍已知的信息。
张茵,38 岁,目前在一家出版公司做会计,和刘致军结婚已经十二年。
夫妻感情似乎不错,两份保单的受益人都是她。
这是被公司找出来的疑点之一,你却觉得不可理喻。
刘致军同时购买的保险共有三份,分别是夫妻二人的人生意外险,以及家庭财产险。
张茵本人也是被保险人,相应的,那份保单的受益人是刘致军。
这是常见的情况,夫妻同买保险,因为孩子还小,所以让对方做受益人。
这分明是很有先见之明的选择,保险保险,谁会遇险这没人能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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