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病房里很安静,只有心电监护仪规律而绝望的“滴滴”声。我,顾言,
五十岁,骨癌晚期,正在走向生命的终点。结婚三十年的妻子沈清月,就坐在我的床边,
紧紧握着我枯瘦如柴的手。她的脸上满是泪水,那双即使有了细纹也依旧清冷的眼睛,
此刻写满了悲伤。三十年了,我第一次见她为我流这么多泪。我以为,在她心里,
我终究还是有位置的。我以为,这三十年掏心掏肺的付出,哪怕没能融化她心里的那座冰山,
至少也堆积起了一点温度。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想对她说一句“别哭”。她却俯下身,
把嘴唇凑到我的耳边,温热的泪水滴落在我的脸颊上。她的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
却像一把淬了毒的、烧红的铁锥,狠狠捅进了我即将停跳的心脏。她说:“顾言,
对不起……如果能重来一次,我一定会在二十岁那个雨天,勇敢地向他伸出手……我后悔了,
后悔了一辈子……”他。林景舟。她藏在心底的、念叨了一辈子的、从未得到的白月光。
心电监护仪上的线条,猛地拉直,发出了尖锐刺耳的长鸣。我死了。
带着我妻子对我三十年婚姻的最终总结——一句对另一个男人的告白。真他妈的,讽刺。
2. 重生三小时,我抢了她的剧本剧烈的窒息感后,是猛然灌入肺部的、新鲜的空气。
我“腾”地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没有消毒水的味道,
没有冰冷的仪器。映入眼帘的,是贴着过气球星海报的、略显斑驳的墙壁。是我二十岁时,
住在大学宿舍的场景。我愕然地伸出手。
那是一双年轻的、有力的、没有任何癌细胞侵蚀痕迹的手。我重生了。墙上的日历,
鲜红的数字刺痛了我的眼睛——1995年10月12日,下午两点。这个日期,这个时间,
像一道闪电,劈开了我尘封三十年的记忆。就是今天。就是今天下午五点,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将会席卷整个城市。而在学校东门那个废弃的公交站台,
中文系的系花沈清月,将会“命运般”地,
遇见她一生都念念不忘的白月光——建筑系的才子,林景舟。上一世,沈清月告诉我,
那天的林景舟,因为淋雨发了高烧,蜷缩在站台的角落里,脸色苍白,
脆弱得像一尊即将破碎的白瓷雕像。而她,因为一念之差的矜持和胆怯,
没有把手里的伞和感冒药递过去,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后来的同学接走。这个“错过”,
成了她心里一辈子的朱砂痣。也成了我三十年婚姻里,无时无刻不在的、巨大的阴影。
我看着墙上的时钟,分针正一格一格地走向那个决定我一生命运的时刻。距离下午五点,
还剩不到三小时。一股混杂着屈辱、愤怒和不甘的疯狂念头,像火山一样从我心底喷涌而出。
凭什么?凭什么我掏心掏肺爱了她一辈子,最后连句真心的“我爱你”都换不来?
凭什么你要用你的遗憾,来惩罚我的一生?沈清月,你不是后悔没有伸出手吗?好。这一世,
我来替你伸!我不要再当你的丈夫,我要当他的兄弟!我要亲手把你那高高在上的白月光,
拉下神坛,变成我的“好大嫂”!我倒要看看,这辈子,你还怎么对着你丈夫的结拜大哥,
念念不忘!我像个疯子一样从床上跳下来,抓起桌上唯一的一把伞和钱包,
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出了宿舍楼。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抢!抢在沈清月之前,
抢在她那该死的、文艺又伤感的“命运”之前,截胡她的剧本!3. 兄弟,从今天起,
我老婆就是你大嫂下午四点五十分,天色阴沉得像一块泼了墨的画布。
我气喘吁吁地赶到学校东门那个废弃的公交站台,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站台里,空无一人。
我赌对了。我比所有人都先到。我靠在冰冷的广告牌上,心脏因为剧烈的奔跑和极致的紧张,
跳得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轰隆——”一声闷雷滚过,豆大的雨点,毫无征兆地砸了下来。
我撑开伞,死死盯着通往这里的每一条小路。五分钟后,一个穿着白衬衫的身影,
出现在雨幕中。他没有伞,怀里紧紧抱着一卷画纸,头发和衣服都湿透了,
踉踉跄跄地向站台跑来。是他。林景舟。即使隔着雨幕,
我也能认出那张和我妻子的相册里出现过无数次的、清秀温和的脸。他冲进站台,靠着柱子,
一边拧着衣服上的水,一边不住地咳嗽,脸色因为寒冷而显得异常苍白。一切,
都和沈清月描述的一模一样。我能想象,再过几分钟,沈清月就会撑着一把碎花小伞,
像一朵雨中的白莲,出现在这里。然后,她会看到这一幕,
内心上演一出天人交战的纠结大戏,最后,带着遗憾离去。但这一世,剧本,我说了算。
我深吸一口气,收起脸上所有的疯狂和怨恨,换上了一副最真诚、最热情的笑容,
大步向他走去。“同学,你没事吧?淋成这样,别感冒了。”我一边说,一边把手里的伞,
不由分说地塞进他怀里。林景舟愣住了,显然没料到会有人这么自来熟。“我……我没事,
谢谢你。这伞……”“拿着!”我语气不容置疑,
然后又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感冒药和一瓶热水,“快,把药吃了,喝点热水暖暖身子。
”我这套行云流水的操作,直接把他给干懵了。他看着我,那双干净的眼睛里,
充满了疑惑和一丝戒备。我知道,这还不够。必须下猛药,必须在今天,就把我们的关系,
彻底锁死!就在这时,一辆失控的自行车,大概是雨天路滑,刹车失灵,
尖叫着朝我们站台冲了过来!林景舟正背对着,完全没有察觉。而我,等的就是这一刻!
上一世我听沈清月提过,林景舟的腿,就是年轻时出过一次意外,才留下了病根,
一到阴雨天就疼。想必,就是这次!电光火石之间,我没有丝毫犹豫,一个箭步冲上去,
猛地将林景舟推开!“小心!”“刺啦——”自行车重重地撞在了我的腿上,然后摔倒在地。
一股钻心的剧痛,从我的小腿传来。“同学!你怎么样!”林景舟反应过来,脸色大变,
赶紧扶住我。我咬着牙,额头上冷汗直流,却对他挤出一个灿烂的笑:“没事,我皮厚。
你没撞到就好,你这身子骨,可经不起这么一下。”我的腿,火辣辣地疼。但我心里,
却在狂笑。成了!救命之恩!这下,我看你怎么还!接下来的情节,就顺理成章了。
我“英勇负伤”,林景舟“愧疚万分”。他坚持要送我去医务室,一路上,对我嘘寒问暖,
感激涕零。在医务室包扎的时候,我得知他叫林景舟,建筑系大二。我拍着胸脯,
说我叫顾言,计算机系大一新生。“林哥,以后你就是我亲哥!”我忍着痛,
一脸豪气地对他说,“今天这事,别放在心上。我这人,就喜欢交朋友!
尤其是你这样的好人!”林景舟是个真正的君子,为人单纯又重情义。被我这么一通操作,
他彻底放下了戒心,看着我的眼神,充满了感动和认可。从医务室出来,雨已经停了。
我一瘸一拐地,勾着他的肩膀,把他送回了宿舍。临走前,我看着他,
郑重其事地说:“林哥,相逢即是缘。我比你小一岁,以后,我就叫你景舟哥。
你要是不嫌弃,就认我这个弟弟。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林景舟被我这股子江湖气和热情劲儿彻底感染了,他重重地点了点头:“好!顾言,
你这个弟弟,我认了!”我们俩在宿舍楼下,就这么,口头“拜了把子”。
我看着他上楼的背影,终于忍不住,露出了一个扭曲而得意的笑。沈清月,你的白月光,
现在是我的结拜大哥了。晚上,我就要带他去见你。到时候,你是不是就该恭恭敬敬地,
叫他一声“大哥”?或者,我该教他,让他亲切地,叫你一声——“大嫂”?
4. 她看见白月光的眼神,凝固了我和沈清月的第一次“正式”见面,
是在学校的迎新晚会上。上一世,我作为新生代表发言,紧张得语无伦次,闹了笑话。而她,
作为主持人,穿着一身白裙子,像真正的月光一样,清冷地站在舞台上。我就是在那个时候,
对她一见钟情。这一世,我依然是新生代表。但我的心态,完全不同了。
我甚至特地给林景舟打了个电话,用一种不容拒绝的语气说:“景舟哥,
今晚我们学校迎新晚会,你必须来!我第一次上台发言,你得来给我捧场!
”林景舟欣然应允。晚会开始前,我在后台,找到了正在对台本的沈清月。
她穿着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白裙子,安静美好得不像话。“沈清月同学,你好。
”我走到她面前,脸上带着得体的微笑。她抬起头,那双清冷的眸子看了我一眼,
礼貌地点了点头:“你好,顾言同学。你的发言稿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我看着她,
心里没有一丝上一世的悸动,只有一种即将看好戏的快感,“对了,给你介绍个朋友。
”我侧过身,露出了我身后,那个被我强行拉到后台来的林景舟。“这位是林景舟,
建筑系的才子,也是我……刚认的大哥。”我特地在“大哥”两个字上,加了重音。空气,
在那一瞬间,仿佛凝固了。我清晰地看到,沈清月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她脸上的血色,
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变得和她的裙子一样苍白。她就那么呆呆地看着林景舟,
嘴唇微微张着,像是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发不出来。而林景舟,
这个单纯的、被我蒙在鼓里的“大哥”,则露出了一个温和的、礼貌的微笑。他伸出手,
对我身边的沈清月说:“你好,弟妹。我叫林景舟。经常听顾言提起你,
说你是我们学校最优秀的主持人。”弟妹。这两个字,像两根烧红的钢针,
狠狠地扎进了沈清月的耳朵里。她的身体,微不可见地晃了一下。我心里,简直要笑开了花。
沈清月,你不是一直幻想和他有一场浪漫的邂逅吗?现在,他就在你面前。
他是你未来丈夫的结拜大哥。他亲切地,叫你“弟妹”。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我……你们……”沈清月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但已经语无伦次。“哦,
我跟景舟哥一见如故,昨天刚拜了把子。”我云淡风轻地解释道,
然后亲热地揽住林景舟的肩膀,“景舟哥,这是沈清月,我……我正在追的女孩。以后,
你可得叫她大嫂啊。”我又把“大嫂”两个字,咬得极重。林景舟不疑有他,
从善如流地对着沈清月,温和地笑了笑:“大嫂好。”沈清月的脸,
已经不能用苍白来形容了。那是一种混杂着震惊、荒谬、难以置信和一丝屈辱的灰败。
她那引以为傲的冷静和从容,在这一刻,碎得一塌糊涂。她放在身侧的手,
紧紧地攥成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进了肉里。她看着我,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第一次,
对我露出了除了“礼貌”和“疏离”之外的情绪。那是一种……夹杂着愤怒和困惑的审视。
她想不通。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她藏在心底、美化了无数遍的白月光,
会以这样一种荒诞的方式,出现在她面前。而且,
还是以她最讨厌的、那个在开学典礼上就对她死缠烂打的顾言的“大哥”的身份。这一刻,
我知道,我成功了。我不仅截胡了她的剧本。我还在她那完美无瑕的“白月光”上,亲手,
泼上了一盆狗血。5. 我夹在她和她白月光中间,左右为男迎新晚会后,
我开始了对沈清月的“正式”追求。当然,是带着我的“大哥”林景舟一起。“清月,
一起去图书馆吗?正好我哥也想去查点资料。” “清月,周末去看电影吗?
我哥正好有两张票。” “清月,我哥说他好久没吃火锅了,我们晚上一起去吧?
”我像一个黏合剂,强行把这两个本该有“错过”美学的人,捆绑在了一起。每一次,
我都饶有兴致地观察着沈清月的表情。她想拒绝,但又找不到理由。因为每一次,
林景舟都会用他那温和又真诚的语气说:“大嫂,一起吧,人多热闹。
”她无法对她的“白月光”说不。于是,就形成了极其诡异的三人行场面。在图书馆,
我故意坐在他们俩中间。沈清月想看林景舟,视线就必须越过我。而我,
则会“恰到好处”地转过头,对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清月,你看我干嘛?我脸上有字吗?
”气得她只能低头假装看书,但书页半天都没翻动一下。去看电影,我特地买了连座。
我依然坐在中间。左边是沈清月,右边是林景舟。我一会儿问沈清月:“爆米花吃吗?
”一会儿又问林景舟:“哥,可乐喝吗?”我忙得不亦乐乎,像一个尽职尽责的“中间商”。
沈清月全程面无表情,电影演了什么,她估计一个镜头都没看进去。最精彩的,
是吃火锅那次。热气腾腾的铜锅,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我殷勤地给林景舟夹菜:“哥,
多吃点羊肉,补身体。” 然后又给沈清月夹菜:“清月,你尝尝这个虾滑,
我哥最喜欢吃了。”林景舟也礼尚往来,他烫好了一块毛肚,很自然地就想往我碗里放。
我眼疾手快地把碗递到沈清月面前:“哥,别给我,给大嫂!女士优先!”林景舟一愣,
随即笑着把毛肚放进了沈清月的碗里,温和地说:“大嫂,你尝尝。
”我看到沈清月握着筷子的手,抖了一下。她梦寐以求的、被白月光温柔以待的场景,
实现了。只不过,是以一种让她几近崩溃的方式。她吃下了那块毛肚,味同嚼蜡。那顿饭,
我吃得心满意足,酣畅淋漓。而沈清月,全程几乎没说一句话。她只是低着头,
默默地吃着碗里的东西。那双清冷的眼睛,在火锅升腾的雾气里,显得有些迷茫和……委屈。
是的,委屈。我第一次在她脸上,看到了这种属于小女生的情绪。三十年来,她在我面前,
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冷静的、理智的。我从未见过她这副模样。我心里,
涌起一股病态的快感。沈清月,这才只是个开始。你那遥不可及的白月光,以后,
会天天给你夹菜,问你冷暖。他会对你好,会关心你,会照顾你。但这一切,
都只有一个前提——因为,你是他好兄弟的,女人。6. “大嫂,
这是我哥给你买的”我不仅要在行动上捆绑他们,我还要在“精神”上,
给沈清月制造一种无处可逃的“包围感”。很快,沈清月的生日到了。上一世,
我为了给她过生日,省吃俭用一个月,买了一条现在看来土得掉渣的银项链,
结果被她一句“我不喜欢戴首饰”给退了回来,搞得我狼狈不堪。这一世,
我压根就没准备礼物。生日当天,我直接把林景舟拉到了女生宿舍楼下。“哥,
今天清月生日,我……我不知道送什么好。你眼光好,你帮我参考参考?
”我装出一副苦恼的样子。林景舟是个热心肠,立刻就当成了自己的事。“女孩子嘛,
都喜欢些漂亮的小东西。”他想了想,带我去了学校附近一家精品店。他挑了很久,最后,
选中了一支非常漂亮的、带着星空图案的钢笔。“我觉得这个不错。”他温和地笑着说,
“沈清月同学一看就是爱学习的女孩,送钢笔,既实用,又有意义。而且,这星空的图案,
很配她的气质。”我心里冷笑。林景舟,你可真是……太懂她了。上一世,
沈清月成为作家后,最喜欢用的,就是一支星空图案的钢笔。原来,这喜好,
从二十岁就有了。我付了钱,然后,把包装好的钢笔,直接塞回了林景舟手里。“哥,谢了。
那……这个礼物,就麻烦你帮我送上去吧。”我一脸“真诚”地说,
“我怕……我怕她不收我的。”“这怎么行!”林景舟连连摆手,“礼物是你买的,
心意是你的,当然要你亲自送。”“哎呀,哥!”我拉着他,开始胡搅蛮缠,
“你就帮我这一次!你知道的,清月她……对我还有点误会。你是我大哥,你帮我送,
意义不一样!就当,是替我这个做弟弟的,给她一个惊喜。”我软磨硬泡,
林景舟最终还是无奈地答应了。于是,当沈清月被室友叫到楼下时,看到的,是她的白月光,
手捧着礼物,温和地站在那里。那一刻,我看到她眼睛里,
闪过了一丝难以置信的、明亮的光彩。她以为,这是他为她准备的惊喜。她快步走下楼,
脸上带着一丝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羞涩的红晕。“林……林景舟同学?”林景舟看到她,
立刻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将手里的礼物递了过去。“大嫂,生日快乐。
”沈清月脸上的红晕,瞬间凝固了。“这是……”“哦,这是顾言那小子给你挑的生日礼物。
”林景舟笑着解释道,“他怕你不收,就非让我上来当个‘信使’。你别说,
他为了给你挑礼物,可费了不少心思呢。”他顿了顿,用一种“我懂的”的语气,
补充了一句。“大嫂,这是我哥给你买的。你可得好好收着啊。”沈清月就那么僵在原地,
伸着手,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她梦里出现过无数次的场景,实现了。
白月光亲手为她送上礼物。但每一句话,都像一把刀子,扎在她心上。“大嫂”。“我哥”。
这些词,把她所有的幻想,都击得粉碎。最终,她还是默默地接过了那个礼物,
低声说了一句“谢谢”。我躲在不远处的树后,看着她失魂落魄地走上楼,
看着林景舟完成任务后轻松地向我走来。我心里,没有一丝报复的快感,反而,
是一种空落落的荒谬。我赢了吗?好像是。但为什么,一点都不快乐呢?7. 她第一次,
为我哭了日子就在这种诡异的三人行中一天天过去。沈清月变得越来越沉默。
她不再刻意躲着我,但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对我抱有明显的好奇或审视。她只是平静地,
接受了我和林景舟是“连体婴”这个事实。我们一起上自习,一起吃饭。
她会礼貌地对林景舟笑,也会礼貌地回应我的话。她把自己,
包裹在一个坚硬的、礼貌的壳里。而我,也渐渐从那种报复的快感中冷静下来。我开始思考,
我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只是为了让她痛苦吗?好像,也不全是。我内心深处,
似乎还藏着一丝连我自己都不愿承认的、卑微的期待。我期待她能透过林景舟这个“滤镜”,
看到我。看到一个,不再是跟在她身后摇尾乞怜的、全新的顾言。转机,发生在一个周末。
学校组织义务劳动,去郊区的敬老院帮忙。我和沈清月、林景舟,都被分在了一组。那天,
林景舟因为建筑系有急事,来晚了一步。我和沈清月,第一次,有了“独处”的机会。
气氛有些尴尬。我们俩默默地搬着东西,一句话都没说。就在我搬着一箱沉重的苹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