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的遗嘱下来了。
律师姓张,一个毫无感情的读稿机器。他推了推金丝眼镜,清了清嗓子,那声音像生锈的铁门,在寂静的客厅里吱嘎作响。
“根据林建国先生生前意愿,其名下位于春风路三十二号的房产,由其养子李浩先生继承。”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像被人敲了一记闷棍。
客厅里死一般的寂静,只有墙上那座老式摆钟在固执地走着,滴答,滴答。每一声,都像踩在我的心脏上。
我扭头,看向坐在我对面的两个人。
养兄李浩,一个二十七岁还在家啃老的巨婴,此刻正拼命抑制着嘴角的上扬,但那双眯缝眼里迸发出的狂喜,几乎要溢出来。
他的母亲,我的继母王琴,则立刻切换到了影后模式。她掏出手帕,精准地按在没有一滴眼泪的眼角,声音哽咽,仿佛悲痛得下一秒就要昏厥。
“唉,老林……他就是心疼浩浩,怕他没个着落……”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律师。我的手在膝盖上攥成了拳头,指甲深深陷进掌心,带来一丝尖锐的痛感,让我保持清醒。
律师似乎感受到了我灼人的目光,顿了顿,翻过一页纸,继续用他那毫无波澜的语调念道:
“另,林建国先生给其亲生女儿林默女士,留下遗言一句。”
他顿住,抬眼看我,眼神里居然带上了一丝同情?
“林默,出去租房住吧,学会独立。”
独立。
多么掷地有声的两个字。
我差点笑出声。我二十五岁,大学毕业后就自己工作,月薪五千,每月准时上交三千家用,从不向家里伸手。而我的“哥哥”李浩,二十七岁,无业,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唯一的活动就是打游戏和管王琴要钱。
现在,我爸让我学会独立。
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好笑的笑话。
“另外,”律师的声音还在继续,“关于屋内陈设,林先生的意思是,作为房屋附属品,一并由李浩先生继承。”
我的心脏猛地一沉。
我不在乎那栋住了二十多年的老房子,甚至不在乎我爸这句堪称侮辱的遗言。
我在乎的,是客厅里那套我妈留下来的黄花梨木老家具。
那是我妈的嫁妆,也是她留给我唯一的念想。我爸是个木匠,一辈子和木头打交道,他曾指着那套家具对我说,这是他见过最好的料子,是他和我妈爱情的见证。
现在,这个见证,也归了李浩。
“好了,我的工作完成了。”张律师合上文件,站起身,对我投来一个公式化的歉意微笑,“林女士,节哀。”
节哀?我该哀悼什么?哀悼我爸的死,还是哀悼我这二十五年可笑的父女亲情?
律师一走,客厅里的伪装瞬间被撕得粉碎。
李浩再也憋不住了,他从沙发上弹起来,像个巡视领地的猴王,在客厅里踱来踱去,双手叉腰,鼻孔朝天。
“啧啧啧,这灯该换了,太暗。还有这墙,得重新刷一遍,弄个亮堂的颜色。”他指点江山,意气风发。
王琴也收起了她的悲伤,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对我谆谆教导起来:“小默啊,你也别怪你爸。他这是为你好。女孩子家,早晚要嫁人的,总住在娘家算怎么回事?出去锻炼锻炼,对你未来有好处。”
她顿了顿,话锋一转,带上了施舍的语气:“你放心,虽然你哥继承了房子,但我们还是一家人。你刚出去手头紧,阿姨做主,这个月你的房租,我们帮你付了!浩浩,你说是不是?”
李浩正摸着电视机,闻言头也不回地哼了一声:“妈,你就是心善。爸都说了让她独立,你还管她。她一个月五千块,饿不死的。”
他转过身,斜着眼看我,眼神里满是鄙夷和不耐烦。
“林默,给你三天时间,把你的东西收拾干净。我的房子,可不留外人住。”
我的房子。
外人。
好,真是好得很。
我从沙发上站起来,一言不发,转身回自己的房间。我怕我再待下去,会控制不住自己,把那套黄花梨木的太师椅砸在他那张小人得志的脸上。
“哎,这孩子,怎么一点礼貌都没有。”身后传来王琴不满的嘀咕。
“妈你管她呢,白眼狼一个。”李浩的声音里满是幸灾乐祸。
我关上房门,将那些污言秽语隔绝在外。
房间不大,陈设简单,都是些旧东西。我爸是木匠,可他从来没给我亲手打过一件像样的家具。他说,女孩子用不着那么好的东西。
我的目光落在书桌上。那里摆着一个相框,照片上,年轻的妈妈抱着年幼的我,笑得温柔灿烂。照片的背景,就是客厅里那套黄花梨木家具。
我走过去,拿起相框,用指腹轻轻摩挲着妈妈的脸。
小时候,我爸还没那么偏心。他会抱着我,坐在那张黄花梨木的罗汉床上,教我分辨各种木材的纹理。
“小默,你看,这像不像一张鬼脸?这叫鬼脸纹,是海南黄花梨最顶级的纹路。还有这拼接的地方,看到没?这叫燕尾榫,不用一颗钉子,就能让两块木头严丝合缝,百年不散。这是咱们老祖宗的智慧。”
他教我打磨,教我上蜡,教我如何用最温柔的力道,养出一块木头的包浆。
可自我妈去世,王琴带着李浩进门后,一切都变了。
他不再让我碰那些家具,他说:“女孩子家的玩意儿,不当吃不当穿,学这些没用。”
他开始把所有的心血和关爱,都倾注在那个比我大两岁、管他叫“叔叔”的李浩身上。李浩打碎了他最爱的紫砂壶,他笑呵呵地说碎碎平安。我只是不小心碰倒了一盆花,他就能骂我一下午。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我以为只要我够优秀,他总会回头看看我这个亲生女儿。
直到今天,我才彻底明白。
没有为什么。
不爱,就是不爱。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衣柜,开始收拾东西。
我没什么好带的,几件衣服,几本书,还有这个相框。
三天时间,我都在沉默中打包。王琴和李浩像是监工,时不时推开我的房门看一眼,生怕我多拿了他们家一根针。
第二天下午,我正在装箱,李浩突然闯了进来。
“喂,林默,这个台灯不错,留下吧。”他指着我书桌上那个我妈买给我的复古台灯。
我没理他,拔下插头,准备把台灯装进箱子。
“你聋了?”他几步冲过来,一把抢过台灯,“我说留下!这房子里的东西都是我的,你凭什么拿走?”
“这是我妈买的。”我冷冷地看着他。
“你妈买的又怎么样?现在它在我家里,就是我的!”他理直气壮,抱着台灯就要走。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突然开口:“李浩,你知道这台灯的灯罩是什么做的吗?”
他脚步一顿,回头看我:“什么做的?不就是玻璃吗?”
“是捷克琉璃,”我平静地说,“二十年前买的,我妈很喜欢这灯,说不定我妈,会时不时回来看看这灯。你确定你要留下?”
李浩的脸色瞬间变了。他看看手里的台灯,又看看我,眼神里充满了惊恐。
“你少吓唬我!”
“信不信由你。”我耸耸肩,继续收拾我的东西。
他站在门口,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把台灯重重地放在我门口的地上,骂骂咧咧地走了:“什么破玩意儿,谁稀罕!”
我看着地上的台灯,心里没有半分胜利的喜悦,只有无尽的悲凉。
这就是我的家人。贪婪,愚蠢,却又无比自信。
第三天,我拉着两个行李箱,准备离开这个家。
王琴站在门口,又开始她的表演:“小默啊,一个人在外面,要好好照顾自己。记得常回家看看,这里永远是你的家。”
我看着她虚伪的脸,内心毫无波动。
李浩则靠在门框上,不耐烦地催促:“快走快走,磨磨蹭蹭的,我还等着换锁呢。”
我拉着箱子,最后看了一眼客厅。
那套黄花梨木家具,在午后的阳光下,散发着温润的光泽。它静静地待在那里,像一个沉默的故人,见证了这家人的所有悲欢离合,以及此刻上演的这出荒诞剧。
我走了,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