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国大将军沈昭珩,为长公主李清婉卸甲五年,自甘折辱,做她见不得光的“驸马”。我以为倾尽所有,能换她真心。直到她亲手端来一碗毒杏仁羹,我垂死之际,才听见她对奸夫的软语温言:“沈昭珩这把刀快钝了,我们的孩儿也该正名了。”哈,原来我镇守的不仅是她的江山,还是她和别人的骨肉。血溅金殿,重活一世,李清婉,这一次,我要你国破家亡,跪在我面前,看我另娶新后,坐拥山河!
我死了。
像条没人要的野狗,被丢在冰冷得能渗出水来的金砖上。
心口那个窟窿混着旧伤,疼得我五脏六腑都搅在了一起,成了一滩烂泥。我这副身子,曾为她挡过穿心利箭,为她踏平过塞北叛乱,为她守了五年国门,才换来她这皇姐的长公主之位坐得安稳。
可结果呢?
结果就是她亲手端来一碗毒杏仁羹,把我这副身子,连同我那点可笑的痴情,一块儿毁了。
我费劲地掀开眼皮,血糊住了视线,隐约看见那个我爱了十年,爱到骨子里的女人——大燕最尊贵的长公主李清婉,正被另一个男人搂在怀里。
那个男人,是新科状元林文轩。是她嘴里那个“温润如玉,国之栋梁”,是她午夜梦回都要念叨的“知己”。
“他喝了。”李清婉的声音又轻又软,像猫儿的爪子,挠在我心上,却带着倒钩,生生剜下一块肉。
她贴在林文轩的胸口,娇声说:“这下他那身陈年旧伤再也压不住,就是大罗神仙来了,也救不活了。”
林文轩的手,温柔地、占有欲十足地抚上她微微隆起的小腹,声音里是藏不住的得意和怜惜:“委屈你了,清婉。等他一死,我即刻去求陛下,让你我名正言顺,也让我们的孩儿,能堂堂正正地叫我一声爹。”
我们的孩儿……
孩儿……
脑子里那根紧绷了十年的弦,‘轰’地一声,断了。
我守护她的江山,原来还顺带着守护她和奸夫的野种。
我当成亲儿子一样疼的“世子”林子安,那个我曾为了他被刺客捅了个对穿,差点没命的孩子……
哈……哈哈哈哈!
我笑不出声,只有血沫子不停地从嘴里往外冒,把身下的金砖染得更红了。我死死地盯着那对狗男女,像是要把他们的脸用血刻在我的魂魄上。
李清婉,林文轩。
若有来世,我沈昭珩不要这将军之名,不要这赫赫战功,我只要你二人……
国破!家亡!血债!血偿!
……
“将军?将军!您醒醒!”
意识被猛地拽了回来,我像溺水的人挣出水面,胸口闷得发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一睁眼,是熟悉的檀木书架,是那个烧着安神香的青铜香炉,还有窗外那几竿翠绿的芭蕉。
这里是公主府的书房,是我自断筋骨,被她圈养了五年的华丽囚笼。
我摊开手,五指修长,骨节分明,掌心还有常年握枪留下的厚茧。这不是我临死前那双枯瘦如柴的手!
我疯了似的扑到一旁的铜镜前。
镜子里的人,剑眉入鬓,凤眼狭长,脸上还带着几分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这是五年前的我!
我重生了!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我什么都想起来了。
就是今天,皇家围猎,有刺客行刺。我为了保护李清婉的“宝贝儿子”林子安,替他挡了一剑,正中心口偏右的位置,伤得极重。
也正是今天,李清婉在我重伤之后,会亲自端来一碗“爱心”杏仁羹,提前五年,送我上路。
“吱呀——”
书房的门被推开。
说曹操,曹操就到。
李清婉端着一个白玉汤盅,莲步轻移地走了进来。她穿着一身华贵的宫装,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忧心和疼惜,跟记忆里那张伪善的脸一模一样。
“昭珩,你总算醒了。”她走到我跟前,声音柔得能掐出水来,“我听太医说你伤了肺腑,特意亲手给你炖了杏仁羹,最是润肺止咳,你快趁热喝了,对身子好。”
她把汤盅递过来,那股浓得发腻的杏仁香气,像一条毒蛇,钻进我的鼻腔,瞬间就勾起了我临死前撕心裂肺的痛楚。
恨意是刀,刮着我的五脏六腑,疼得我想笑。
可我不能。
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死死咬住舌尖,铁锈味在嘴里弥漫开,剧痛让我清醒了几分。
我要让他们站得高高的,再狠狠地摔下来,摔个粉身碎骨!
我抬起头,扯了扯嘴角,做出一个她最熟悉的,温驯又深情的笑:“有劳公主挂心了,是臣的福气。”
我的目光落在她盛着毒药的白玉汤盅上,又缓缓移到她那张我曾爱不释手的脸上。真美啊,可惜,也真脏啊。
我伸手去接,就在指尖即将碰到那冰凉玉碗的瞬间,我像是牵动了伤口,猛地抽搐了一下,手腕顺势一抖。
“啪!”
一声脆响。
白玉汤盅摔在地上,四分五裂。乳白色的毒羹溅得到处都是,尤其她那身价值不菲的云锦裙摆,更是脏了一大片。
“你!”
李清婉脸上的温柔面具瞬间碎裂,那双漂亮的凤眼里,满是压抑不住的阴沉和厌恶。
“沈昭珩,你是在跟本宫耍脾气吗?本宫亲手为你熬羹,你就是这么回报本宫的?”
我心里冷笑一声。
这才对嘛,这才是她真实的嘴脸。
前世的我,在她面前摇尾乞怜,活得连条狗都不如,自然看不到她这副模样。原来不听话的狗,是要被主人训斥的。
我捂住胸口,配合地剧烈咳嗽起来,咳得撕心裂肺,脸色“唰”地一下白得像纸,整个人虚弱地靠在椅背上,声音气若游丝:“臣……臣该死……只是……只是伤口突然疼得厉害,一时手滑……并非有意冲撞公主……求公主,恕罪……”
李清婉盯着我惨白的脸和不断渗血的伤口,眼里的怒火到底还是压了下去。
也是,我现在还不能死。
我这个“镇国将军”的名头,还是她和她奸夫最好的挡箭牌。没了这块牌子,她那宝贝状元郎,还不知道要被多少人戳脊梁骨。
她冷哼一声,语气生硬:“罢了!本就不是什么金贵东西,你好好歇着吧!”
说完,她厌恶地瞥了一眼地上的狼藉,还有我这个“麻烦”,拂袖而去。
门被“砰”地一声带上,震落了屋梁上的灰。
我缓缓直起身,眼里的虚弱和卑微褪得一干二净,只剩下能把人冻成冰碴的寒意。
“沈安。”
一道黑影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我身后,单膝跪地:“将军。”
沈安是我的亲兵,也是我唯一能信得过的心腹。
我看着他,声音又冷又沉:“立刻去查,新科状元林文轩的所有底细,查他什么时候跟公主府搭上的线,查他们之间所有的往来信件,还有……公主府里,有没有什么方便‘状元郎’进出的密道。”
沈安的身子明显僵了一下,他抬起头,眼里满是震惊和不解。但他什么都没问,只是重重地叩首:“是!三日之内,属下一定给将军一个结果!”
“去吧。”
沈安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
我一个人坐在冰冷的书房里,想起前世为了这个女人,我与一手提拔我的恩师镇北侯当堂决裂,自请放弃兵权,被朝堂上那帮酸儒戳着脊梁骨骂“吃软饭的将军”,骂我是公主养的一条狗。
那时候,我觉得他们都是嫉妒。
现在想来,他们骂得真对。
我就是一条狗,一条摇尾乞怜,还帮着主人养野种的蠢狗!
李清婉,林文轩。
你们不是最在乎名声,最在乎那个野种吗?
那我就从这里开始,把你们那张伪善的画皮,当着全天下人的面,一层一层地撕下来。
最好的戏台,就是三天后,林子安的五岁生辰宴。
这一次,我要你们,身败名裂,不得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