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谜案与贝克街的回响

校园谜案与贝克街的回响

作者: 爱吃猪肉烩菜的道正治

其它小说连载

小说《校园谜案与贝克街的回响》“爱吃猪肉烩菜的道正治”的作品之尔摩斯李明远是书中的主要人全文精彩选节:《校园谜案与贝克街的回响》的男女主角是李明远,尔摩斯,福尔这是一本脑洞,穿越,推理,校园,无限流小由新锐作家“爱吃猪肉烩菜的道正治”创情节精彩绝本站无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2801章更新日期为2025-08-06 04:30:23。目前在本完小说详情介绍:校园谜案与贝克街的回响

2025-08-06 06:24:28

1 午夜侦探梦李明远把最后一页书合上时,窗外的月光正好爬过书桌边缘,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封面上投下一道银色的光带。

他盯着封面上那个戴着猎鹿帽、叼着烟斗的剪影,

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书脊上凹凸不平的纹路,

心里像揣了只蹦蹦跳跳的兔子——如果我也能像福尔摩斯那样,从一根鞋带看出对方的职业,

从烟灰的形状推断出香烟的牌子,那该多酷啊!书桌上的闹钟指针刚跳过十二点,

桌角的台灯发出暖黄色的光晕,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映在墙上像个摇摇晃晃的侦探。

李明远打了个哈欠,把书小心翼翼地放进床头的书架,那是他的“侦探宝库”,

从《福尔摩斯》到《名侦探柯南》,再到各种法医科普书,挤得满满当当。

他甚至偷偷用攒了三个月的零花钱买了个放大镜,此刻正躺在枕头底下,

像个等待召唤的秘密武器。“晚安,福尔摩斯先生。”他对着空气嘟囔了一句,翻了个身,

很快就坠入了梦乡。梦里似乎有浓雾,还有马蹄踏在石板路上的“嗒嗒”声,

他好像拿着放大镜,正蹲在地上研究一枚沾着泥的脚印……2 穿越迷雾再次睁开眼时,

李明远首先闻到的不是自己房间里的洗衣液香味,

而是一股混杂着煤烟、皮革和某种辛辣烟草的味道。他猛地坐起来,

发现自己居然躺在一张硬邦邦的铁架床上,身上盖着的也不是熟悉的卡通被子,

而是一条灰扑扑、带着补丁的粗布毯子。“这是哪儿?”他揉着眼睛环顾四周,

心脏“咚咚”地敲起了鼓。这根本不是他的房间。低矮的天花板上挂着一盏煤油灯,

昏黄的光线下,能看到墙壁上糊着泛黄的报纸,角落里堆着几个木箱,上面落满了灰尘。

窗外传来模糊的吆喝声,还有马车驶过的“咯噔”声,

那声音跟他在纪录片里听到的十九世纪伦敦街景一模一样。李明远掀开毯子跳下床,

脚刚沾地就打了个寒颤——地上是冰凉的石板,他还穿着睡觉时的恐龙图案睡衣,

在这灰扑扑的环境里显得格格不入。他冲到窗边,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窗,

一股潮湿的冷空气扑面而来,夹杂着远处工厂烟囱里冒出的煤烟味。窗外是一条狭窄的街道,

两旁是鳞次栉比的 brick 建筑,屋顶铺着暗灰色的瓦片,

几个穿着长外套、戴着圆顶礼帽的行人匆匆走过,

街角还有个卖报纸的小贩在大声吆喝:“号外号外!贝克街发生离奇盗窃案!”贝克街?!

李明远的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他猛地回头,看到墙上那张泛黄的报纸角落里,

印着一行模糊的日期:1895年11月12日。“不是吧……”他喃喃自语,

手忙脚乱地摸向枕头底下,那个塑料放大镜还在,冰凉的触感让他稍微冷静了一点。

可当他举起放大镜看向自己的睡衣时,突然意识到一个更严重的问题——穿成这样,

出去不被当成疯子才怪!就在这时,房门被“叩叩”敲响了,

一个低沉而略带不耐烦的声音传了进来,带着浓浓的英伦腔:“喂,新来的,还没起吗?

福尔摩斯先生在等你整理实验器材呢。”福尔摩斯?!

李明远感觉自己的大脑像被塞进了一个高速旋转的离心机,嗡嗡作响。

他胡乱抓过放在床边的一件粗布外套套上,外套太长,袖口都快盖过手指,

他一边跌跌撞撞地系扣子,一边朝着门口喊:“来了来了!”打开门,

门口站着一个高个子年轻人,穿着熨帖的棕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正是华生医生!

虽然比书上的插画年轻些,但那双温和的眼睛和挺直的鼻梁,跟李明远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华生看到他这身不伦不类的打扮恐龙睡衣外面套外套,皱了皱眉:“你的衣服呢?

摩斯坦小姐送的那套新制服不合身吗?”“啊……合、合身!我这就换!

”李明远赶紧关上门,后背紧紧贴着门板,心脏跳得快要冲破喉咙。摩斯坦小姐?

是《四签名》里的那个摩斯坦小姐吗?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睡衣,

突然发现床尾的木箱上放着一套灰蓝色的制服,领口还别着个小小的铜质徽章,

上面刻着“贝克街辅助侦探”。五分钟后,李明远穿着还算合身的制服,

跟着华生穿过一条狭窄的走廊,来到一间宽敞的房间。这里显然是福尔摩斯的工作室,

墙上贴满了地图和剪报,角落里摆着各种瓶瓶罐罐,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酒精和化学试剂的味道。一个瘦削的男人正背对着他们站在窗前,

手里拿着一个放大镜,专注地看着窗台上的什么东西。他穿着一件深色的长风衣,

领口高高竖起,后脑勺的头发又黑又硬,像一丛被风吹乱的铁丝。听到脚步声,

他转过身来——鹰钩鼻,锐利的灰色眼睛,嘴角叼着一根未点燃的烟斗,

正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你就是李明远?”福尔摩斯的目光像手术刀一样扫过他,

看得李明远浑身发毛,“华生说你是从东方来的孩子,对侦探术很感兴趣。”“是、是的!

福尔摩斯先生!”李明远紧张得手心冒汗,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塑料放大镜,

“我特别崇拜您!我能背出《血字的研究》里您对烟灰的所有分析!”福尔摩斯挑了挑眉,

似乎觉得有点意思:“哦?那你看看这个。”他伸出手,掌心放着一枚沾着泥土的纽扣,

“告诉我,你能从这枚纽扣上看出什么?”李明远的心跳瞬间加速——来了!

福尔摩斯式的考验!他赶紧掏出自己的塑料放大镜,蹲在地上对着纽扣仔细观察。

这是一枚黄铜纽扣,表面有些磨损,边缘沾着深褐色的泥土,

上面还粘着几根细小的绿色纤维。他深吸一口气,

努力回忆着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泥土是深褐色的,带着点油性,

可能来自泰晤士河沿岸的造船厂附近,因为那里的泥土混合了煤渣和机油。

绿色纤维看起来像是粗麻,

也许是工人穿的帆布外套上的……纽扣的磨损程度说明它被使用了至少两年,

主人可能是个经常需要弯腰干活的人,比如搬运工?”他说完,紧张地抬头看福尔摩斯,

只见这位大侦探嘴角似乎微微上扬了一下:“还算不错,比华生第一次强多了。

”他转向华生,“看来你的眼光不算太差。明远,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临时助手了,

负责整理资料、记录线索,还有……”他指了指角落里堆着的一堆试管,

“把这些实验废料倒掉,别让它们在房间里发臭。”3 贝克街奇遇就这样,

李明远的贝克街侦探之旅开始了。但他很快发现,当侦探远没有看书时那么轻松,

尤其是在一百多年前的伦敦,各种啼笑皆非的状况接踵而至。

比如第一天跟着福尔摩斯去案发现场时,他习惯性地掏出手机想拍照记录线索,

结果掏出来的只有一个黑屏的塑料壳——这里根本没有信号!

福尔摩斯看着他举着个“小方块”对着墙壁发呆,皱着眉问:“你在做什么?

用这个方块测量墙壁的反光率吗?”李明远只能尴尬地把手机塞回口袋,

假装那是个新式测量工具。还有一次,福尔摩斯让他去跟踪一个嫌疑犯,叮嘱他“保持距离,

注意观察对方的每一个动作”。结果李明远太紧张,跟着跟着撞到了一个卖花姑娘的篮子,

玫瑰撒了一地,等他手忙脚乱地道歉完,嫌疑犯早就没影了。回来后,

福尔摩斯看着他裤子上沾着的玫瑰花瓣,

用那种标志性的讽刺语气说:“看来你不仅没跟踪到目标,还跟玫瑰成了朋友。

”最让他哭笑不得的是处理证据的时候。福尔摩斯发现了一根可疑的头发,

让他用镊子夹到证物袋里。结果李明远想起自己看过的侦探小说里说“头发能提取DNA”,

脱口而出:“我们要不要送去做个DNA鉴定?”福尔摩斯和华生都愣住了。

华生疑惑地问:“DNA?那是什么新的化学试剂吗?”李明远这才反应过来,

1895年根本没有DNA检测技术!他只好支支吾吾地解释:“是、是一种东方的秘术,

能从头发里看出人的来历……不过可能不太准,还是算了吧。”说完,他赶紧低下头,

假装认真地用镊子夹头发,耳朵却红得像火烧。但这些小插曲并没有让福尔摩斯赶走他。

相反,这位大侦探似乎对李明远脑子里那些“奇怪的想法”很感兴趣。

当李明远说出“指纹比对”这个概念时,福尔摩斯虽然嘴上说“太依赖技术会削弱观察力”,

却偷偷在笔记本上画下了指纹的纹路;当李明远提到“犯罪侧写”,

说可以通过罪犯的行为推测他的性格时,福尔摩斯沉默了很久,

然后把烟斗往桌上一磕:“明天我们去拜访苏格兰场,我想跟他们聊聊‘罪犯的心理’。

”真正的考验在一个雾蒙蒙的清晨到来了。伦敦银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保险柜里的三十枚金币不翼而飞,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撬锁的痕迹,

只有地板上一个模糊的鞋印,和一缕银白色的丝线。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警官急得团团转,

福尔摩斯却异常平静,他让李明远仔细观察那缕丝线。李明远用放大镜看了半天,

突然想起自己昨天在纺织厂附近看到的景象:“这是生丝!而且是还没染色的白丝,

只有城东的怀特纺织厂会用这种丝线。”“很好。”福尔摩斯点点头,“再看鞋印。

”鞋印很小,边缘有些磨损,鞋底的花纹是菱形的。

李明远突然想起自己跟踪失败那天撞到的卖花姑娘,她穿的鞋子好像就是这个样子!

“这是女式鞋!而且是很便宜的那种,因为鞋底的橡胶很薄,磨损得很快。

”福尔摩斯的眼睛亮了起来:“把这些线索串起来。纺织厂的女工,穿便宜的女鞋,

熟悉银行的内部结构——因为现场没有撬锁痕迹,说明她有钥匙或者知道密码。

”他转向雷斯垂德,“去查怀特纺织厂,最近有没有女工突然辞职,

或者家里有急用钱的情况。”果然,雷斯垂德很快带来了消息:纺织厂的一个叫安妮的女工,

前几天刚辞职,她的丈夫是银行的门卫,手里有保险柜的备用钥匙!

当警察在安妮家的地窖里找到那三十枚金币时,安妮哭着说,是因为丈夫重病,

她走投无路才偷了钱。李明远看着她被带走的背影,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福尔摩斯拍了拍他的肩膀:“有时候,罪犯的背后藏着的不是恶意,是无奈。

但法律的底线不能破,这就是侦探的职责。”那天晚上,

李明远坐在贝克街221B的炉火旁,看着福尔摩斯在笔记本上记录案情,

华生在一旁写着他的破案手稿。煤油灯的光晕暖暖地笼罩着他们,窗外的雾好像散了些,

能看到零星的星光。“福尔摩斯先生,”李明远突然开口,“您说,

未来的世界会是什么样的?”福尔摩斯放下羽毛笔,灰色的眼睛望着跳动的火焰:“不知道。

但我想,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谜题,有罪恶,自然也会有解开谜题、阻止罪恶的人。

”他看向李明远,“就像你说的,也许未来会有更厉害的工具,但真正重要的,

永远是观察的眼睛和冷静的头脑。”李明远点点头,突然觉得眼皮越来越沉。

炉火的温度让他昏昏欲睡,他好像又听到了马蹄声,不过这次,声音越来越远……“明明!

快起床!上学要迟到了!”妈妈的声音像闹钟一样把李明远拽回现实。他猛地睁开眼,

发现自己正躺在熟悉的卡通被子里,阳光透过窗帘缝隙照在脸上,暖洋洋的。

“我……回来了?”他揉着眼睛坐起来,下意识地摸向枕头底下——那个塑料放大镜还在。

他跳下床冲到书桌前,《福尔摩斯探案集》还静静地躺在书架上,

封面上的猎鹿帽剪影在晨光里微微发亮。一切好像只是一场梦。但当他翻开自己的笔记本时,

突然愣住了。笔记本的最后一页,不知何时多了一行陌生的字迹,是用羽毛笔写的,

苍劲有力:“保持好奇,保持清醒。真正的侦探,永远活在对真相的追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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